每个人在进行自查报告的写作过程中都是需要做到严谨的,自查报告中的内容表达必须要用简练的文字,以下是职场好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放管服自查报告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放管服自查报告报告篇1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收到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符治龙(主持工作)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机关党委书记申杰担任,成员有各科室、中心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放管服工作。
二、严格行政审批,落实“两集中、两到位”
我局入驻州政务中心后,不断优化窗口人员配置,从业务科室抽调4名业务骨干充实到行政许可服务科。将22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州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并研究出台国土窗口办公办法,规范即办件、承诺件和报批件审批流程等,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两边跑”的问题。
三、下放审批权限,当好“裁判员”
树立当好“裁判员”,不做“运动员”的管理理念,全面梳理保留和承接的审批事项,该放权的果断放权,不该管的坚决不管,简化审批程序。
四、深化改革创新,开辟“绿色通道”
我局着重在争指标规模,土地增减挂钩、土地整治、低丘缓坡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方面工作上进行改革创新,力求审批的程序更科学合理,手续更快捷方便,服务更高效便民。同时,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预约走访特色服务,对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实行保姆式动态跟踪服务,做到审批项目在国土部门“零积压、零投诉”。
放管服自查报告报告篇2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全力推进服务窗口建设,努力打造“办事速度快、服务形象好、群众评价高”的高效便民满意民政形象。现将工作情况简要自查如下:
一、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和取消情况
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工作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和清理结果的通知》、《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自去年底以来,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三次权力清单整理,现在共计行政许可5项,非行政许可0项。其中,承接市级下放行政权力1项(境内社会福利机构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4项(县级社会团体登记,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级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养老机构审批),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共计3项,经过清理,审批事项得到有效承接和减少。
二、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按照初审、审批、发证的程序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同时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保留实施项目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压缩审批时间,以及对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或虽有依据但要求向同一个部门重复提交的审批申请材料,予以取消,提高了办事效率,做到了高效便民。
三、审批制度不断完善
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汇总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法律依据以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查阅使用。并通过信息网站、多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继续落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成果,力争用最好的服务态度、最快的审批速度,最少的审批时间真正做到服务为民、高效便民,打造一流的群众满意窗口,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放管服自查报告报告篇3
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关于20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自查总结的通知》(蚌编办〔20xx〕114号)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蚌埠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点的通知》(蚌政办〔20xx〕18号)文件要求,将我局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按照国家、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和清理工作。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蚌政〔20xx〕34号)文件精神,将我局原有的7项行政审批保留1项,转变管理方式6项。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权力改革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技术性服务清单工作,20xx年,我局制定并公布了《蚌埠市水利局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规范表》,共涉及中介服务12项,转换1项。同时,我局加强与上下级部门沟通,及时衔接落实调整和下放的行政权力,为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局重新梳理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所需材料,重新绘制了办理流程图、制定了一次性告知单等。对行政审批项目,我局事前均充分讨论,尽可能简化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如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能满足项目审批要求的尽量不要求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在满足质量的前提下,减少现场勘查和专家数量等
二、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我局高度重视权力清单运行状态,及时了解国家、省和市政府的行政权力调整动态,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工作。20xx年,我局及时按照国家、省、市政府要求,将“取水许可审批”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合并为“取水许可审批”;将“水资源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河道管理费征收”合并“水资源费征收、河道管理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取消了“江河故道、旧堤、原有水利工程设施填堵、占用、拆毁批准”权力事项。
我局积极构建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制度。涉及行政权力均制定了《蚌埠市水利局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和《蚌埠市市、县水行政监管事权划分意见》,出台了《蚌埠市水利局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有关文件,确保水行政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三、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和服务优化
(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对我局涉及社会信用事项开展梳理,建立了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制度。同时按照要求制定上报了我局权力事项信用信息目录报表。
(二)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我局基本建立了“双随机”抽查机制体制,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情,明确各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印发了《市水利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蚌水办〔20xx〕2号),各有关科室制定了抽查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印发了《蚌埠市水利基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规范取水许可整改的通知》等文件。从工作组织、程序规范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考勤管理和社会监督等方面为抓手,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并责令整改,严格工作制度,保证了“双随机”工作有效开展。
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蚌政办秘〔20xx〕122号)要求,落实好我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制定了《蚌埠市水利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要求所有重大水行政决策和执法做出决定前均要通过法制审查,确保行政合法。同时,要求各科室、局直属单位出台规范性文件之前,均须报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做好备案工作。
五、问题建议
20xx年,我局按照市政府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部分已办权力事项不能及时网上公开等,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做好各项有关工作任务。
放管服自查报告报告篇4
黔西南州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放、管、服”三管齐下,在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企业发展方面,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做好新时期工商工作。现将7月份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一是积极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从2020年10月1日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以来,我局认真传达上级有关“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使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好政策规定、改革要求、内容步骤及相关操作流程等,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加深对改革的理解和认识,有序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又进一步加强与质监、税务等部门的工作衔接,优化信息系统,改进完善登记数据互联共享。统筹安排好营业执照换发工作,至7月13日,全州共办结“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725户,其中企业388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39户。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5719户。
二是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 。我局按照国务院“先照后证”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进一步清理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并严格按已公布的《贵州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公告(第一批)》目录(156项)和《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前置审批事项37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4项)执行。7月份,按照加强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扎实推进“双告知”工作,明确了我州“双告知”的范围和依据,明确审批事项告知申请人的方式,目前,正在协调理顺登记信息告知相关部门的机制,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向17个部门送达行政“双告知”,涉及后置许可企业达48户。
三是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根据商事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研究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目前,省银行在贵安新区、毕节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工作,待试点结束全省推行后,我局将积极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我局积极利用“贵州省银行网上办事大厅”,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实现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现我州企业可在网上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和注册登记等事项。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在省银行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提升平台建设质量,完成“一张网”建设任务。认真做好组织机构和用户信息收集工作,主动与本级各部门协调,收集本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机构名称和各机构需要开设的用户。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已将全州各级职能部门用户报省局。6月30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正式开通。
二是做好2020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对年报工作进行早安排早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圆满完成2020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任务。
三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信息公示抽查工作。企业即时信息抽查。根据《省银行关于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共抽查了615户企业,其中不定向抽查579户,定向抽查36户,其中结果正常为535户,结果异常为80户,未按规定公示信息34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当联系45户,列入异常经营名录50户。抽查结果已录入到信用监管系统并予以公示。
四是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依法履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职责。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其中“经营异常”是指企业未依法履行义务,处于非正常的经营状态。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是为了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实现“严管”的基础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是具体的信用约束措施。企业信息公示是基础,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是保障,只有做好经营异常名录的管理工作,才能使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6月30日年报结束后,我局已将未按时报送2020年度年报的1356户州直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
三、服务企业助发展
黔西南州银行以服务企业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认真了解企业情况、为企业出实招、办实事,在窗口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业务办理时限制、服务承诺制、预约服务制、延时服务制制、上门服务制等,综合运用工商职能,积极向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进企业创新发展。
放管服自查报告报告篇5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黄政办传〔20xx〕45号)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要求,全面梳理自查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现将我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内容自查情况
(一)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及时衔接。20xx年以来,我区对应取消65项行政审批事项,转移9项行政审批事项为内部审批事项,清理规范16项区级中介服务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无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项目,未自行设定任何评价及准入类职业资格。
二是有效承接。20xx年以来,我区共承接行政审批事项46项,并采取调配人员编制、强化培训帮扶、完善委托手续等措施,确保接得住、接的稳。
三是简化流程。通过流程再造,提升部分投资审批事项审查时限,其中备案类、节能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查类办理时限均比法定办理时限缩减2-7个工作日,办理流程平均提速为57.5%。
(二)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情况
一是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对于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事项,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今年以来发放市场主体工商登记及信息公示告知书4000余份, 抄告后置审批事项登记信息866条。
二是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从20xx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
三是放宽市场准入。取消一般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不将注册资本实缴或提供验资报告作为行政审批和行业准入条件,降低企业登记成本。通过放宽企业出资要求、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和落实企业“一照多址”和“多照一址”登记备案,扫清行业准入障碍。
四是全面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按照省工商局部署,逐步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拓宽办照渠道,提高登记效率。
(三)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并完善权责清单制度。20xx年,区级保留并公开794项行政权力,镇级保留并公开89项行政权力,街道保留并公开37项行政权力。20xx年,区级调整权力事项405项,镇级调整权力事项9项,街道调整权力事项7项。调整后,区级保留权力事项1022项,镇级保留权力事项88项,街道保留权力37项。
二是编制权力运行监管细则。20xx年5月至11月,我区出台了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区43家单位共制定细则1613项,其中行政处罚裁量基准683项,行政强制裁量基准61项,保留事项监管细则866项,取消事项服务细则3项。
三是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20xx年建立区级涉企收费清单,并逐年进行动态调整。今年,涉企收费项目总数由原来的32项减少到28项,各项政策落实后,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54万元。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20xx年印发实施方案,采取“列清单”、“双随机”、“适度查”、“优程序”、“用结果”的方法,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工作。目前全区已有15家单位编制随机抽查事项125项,其中8家单位编制完成“一单两库”,并试点开展随机抽查129次。
二是推进旅游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借助“全国旅游团队管理服务系统”,将旅行社(区管旅行社68家,分社或分公司12家)违规违法行为或诚信行为录入系统,进行登记管理。
三是建设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公示系统。全区35家成员单位已登录使用市级信用系统平台并更新全年数据,实现与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接和公共信用信息全覆盖。建成区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门户网站并上线运行,与“信用黄山”网站联通并共享信用信息。
四是开展联合惩戒。我区已在区法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个行业领域建立了诚信黑名单制度,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拟定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争取实现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全覆盖。
(五)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情况
一是开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20xx年11月印发《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年3月启动区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建设工作,同步清理规范各类证明事项,切实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更加优质规范的中介服务。
二是推进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积极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我区20个部门的80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所有事项均规范编制服务指南,严格执行受理单制度、办理时限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中心和各部门认真制定《审查工作细则》,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
三是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屯溪区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方案》要求,着力打造“一站通”为民办事平台,整合民政、人社等7家单位54项便民事项,在社区和镇街全面启动;积极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办事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全区31家单位共梳理录入233项办事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后台审批系统培训,预计今年4月份可上线运行。
二、 存在的问题
网上政务平台较多,还需进一步整合。目前除了基层的“一站通”平台外,一些部门还有相关的业务平台,平台相互之间缺乏信息共享机制,块条独立,增加了基层办事人员的工作量和平台建设投入。建议上级部门做好相关政务服务平台的整合,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信息互通共享。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完善权责清单制度。6月底前完成区镇两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优化,打造权责清单“升级版”,确保清单依法合规、及时有效、符合实际。
(二)推进“新两单”建设。7月底完成区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的清理规范工作。坚持“端菜”型和“点菜”型服务相结合,科学确定公共服务事项,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准。切实“取消一批、转换一批、规范一批”中介服务,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以“3+2”清单体系建设成果为基础,进一步统一政务服务事项,优化网上政务服务,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便利群众网上办事。加快形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切实提高各类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衔接落实好国务院、省、市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加强对取消下放事项的督促检查,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等行为。
(五)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企业、农民合作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
放管服自查报告报告篇6
(一)积极推进简政放权
1、在推进简政放权方面,认真贯彻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主要从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强化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续衔接落实和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上进行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的落实并具体抓好。
2、全面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做好农业局承接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农业局行政审批事项完整情况,25个审批事项数,完成率为100%。,20xx年承接自治区下放项目数8项;承接市下放项目数6项,没有取消(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没有(含部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xx年至20xx年继续保留行政审批事项8项;20xx年至20xx年无行政审批清理事项(含行政许可审批与非行政许可审批)重点做好取消下放同步协调发展,做到责任和权力同步到位,监管与服务同步到位。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3、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工作,做到放管结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做责任和权力同步到位,监管与服务同步到位。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到行政审批三集中,顺应改革、集中授权、编制操作规范的《农业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办事服务指南》,公开工作审查机制,推进行政审批专用章,一站式工作。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做到一口受理、全程服务。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管、服工作。一是做好接,认真制定接收方案。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公布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xx]78号)和市农业局将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植物检疫证书签发;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因不可抗力为生产需要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和种用标准;购销区外一代杂交蚕种备案。以上为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种子经营者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农业);购销区外原原种母、原原种、原种一代杂交蚕种和共育商品小蚕备案。上述两项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我局按要求分别制定了《自治区农业厅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接收方案》、《百色市农业局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接收方案》,并在百色农业农业信息网站上公布,同时通知要求农业局相关股、站认真学习行政审批项目方案。20xx年至20xx年认真抓好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录入工作,录入信息上传数148件。二是做好管,做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衔接工作。积极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沟通做好对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等8项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操作规范及流程图,放置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便于服务对象业务垂询与办理。三是做好服,积极为群众服务,急为群众办事之所急,想为群众办事之所想,全方位做好服务,不断提高创业创新服务效率,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做到勤民、便民、高效、廉洁的为民服务宗旨。
(二)大力规范审批行为
1、在规范审批行为方面,主要从完善一站式服务、完善行政许可决策机制和强化行政审批绩效管理与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上进行探索与规范,把工作贯穿入服务窗口中。
2、切实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即政务服务中心。一是行政审批窗口已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基本悉行政审批业务,按规定设置了ab岗,b岗熟悉电脑操作。在大厅受理、办理涉及到收费方面的按规定在大厅收费窗口办理。农业局为政务大厅综合窗口,每周星期二轮班,20xx年申请、受理和办结食用菌生产许可证1件,咨询数为12人次。20xx年收费方面均无。二是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到实处,从20xx年以来,在认真做好接、管、服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同时,认真做好行政审批衔接工作,20xx年承接自治区下放项目数8项。承接市下放项目数6项。三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工作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效能及管理工作。局信息股按照一服务两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编制、修订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办事指南,公开办事指南,审批结果等信息,认真执行首问,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在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无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四是认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在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方面,能认真负责将农业局政务公开和政府职能部门信息公开上传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平台和百色市农业信息网,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保垒,实现数据信息互联网共享,建设高效运行的服务型农业。自开展上传信息工作至今共上传信息累计1200件,仅20xx年就上传信息68件。
3、推进中介服务改革。大担探索推进对现存中介服务的清理,实行清单管理,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的新路子。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回头看重点内容自查工作情况
(一)把握行政审批原则
1、几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正确把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做到以法律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保障,以绩效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标准,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有利于促进市场的竞争,降低行政审批之成本,以市场作为行政审批承接截体,以社会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心,以渐进作为市场行政审批改革方式。按照这些原则做好工作。
2、近几年来,农业局认真做好自治区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做到取消下放同步协调,无变相审批现象,按上级的要求做好接好下放事项,依法依规评估好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工作。
3、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20xx年11月以来,认真(落实)推行县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制定《农业局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撰写《农业局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自查报告》和《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及行政审批接、管、放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推行权力清单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落实,切实依法依规抓好抓实农业局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完整设定规范化体系工作。
(二)拿出权力清单与理出责任清单
1、深刻领会和理解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涵义,学好关于放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与市场的放权,政府内部各部门上下之间的权力下放,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之间的权限划分等。关于优化服务就是政府服务,体现在政务服务上,政务服务是指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理行政职权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的活动。切实做好本单位二张放权清单。
2、20xx年6月29日,田办发〔20xx〕23号文件即田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发展和改革局等47个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①农业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部门清理,县权清办审核,县法制办审查、专家组论证并呈报政府审定,已向社会公开,向社会公布的保留审批事项清单,清单完整统一,每个事项设定的法律依据准确无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农业局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共62项,对权力分类、项目名称、实施依据,承办机构都进行说明。②责任清单对部门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均进行了登记和制定出后续监管方案,在监管上做到公正监管,综合监管与审慎监管。20xx年7月编制印发田林县农业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汇编。
3、严控新设许可情况,本单位无自行设立审批事项。并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一是对县整理出需要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为我局的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即:购销区外蚕原原母种、原原种和原种、一代杂交蚕种和共育商品小蚕备案。有(桂政发〔20xx〕49号)文件决定取消,有文件依据,同意和执行县十五届人民政府8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清理结果。二是对县整理出需要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为我局决定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即:新选育或引进蚕种品种中间试验同意有(桂政发〔20xx〕49号)文件调整为其他权力(备案),有文件依据,同意县权清办规范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同意和执行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清理结果。
(三)自查工作建议
1、在行政审批事项上,区、市级在扩权强县下放县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许可名称都比较大(在全区标准化数据管理平台,区市县目录库中田林县农业局全区统一标准化目录10大项,目录9项,24子项,总数34项),在小县城区域农业政策行政审批很少甚至无人(需要)办理这方面的行政许可。建议我局从咨询服务、农业信息网络服务方面取得的成果基础上加大力度,搞好服务。
2、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自全区统一使用基础数据v3.0后,对照本级(农业局)承办目录库v3.0,其他相关的农业执法、农业一事一议等事项不准录入,致使农业局几年来在综合窗口只办结件为一件。
三、后续工作
1、进一步学好用好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和督查调研通知精神,加强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行政审批事项放、管、服一系列文件精神的学习,切实做好本局行政审批事项各项工作。加强二层机构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指导。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土肥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等单位要进一步学习相关下放审批知识,明确职责,搞好服务。
2、做好与自治区农业厅、市农业局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联系, 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各类资料,做好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行政审办理业务监督指导工作,以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接、管、服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依法审批、高效审批、责任审批、廉洁审批,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供有力支撑。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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