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中的内容表达必须要联系自身情况,不管是什么报告我们都是保证数据是准确的,自查报告也是,以下是职场好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乡民政自查报告8篇,供大家参考。
乡民政自查报告篇1
根据xx县委保密办《关于开展xx县20xx年保密工作检查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照保密工作自查表,逐项自查,自评没有被扣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保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保密工作的好坏,同领导对保密工作的重视程度有直接关系。基于这种认识,在“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局领导将保密工作摆在了突出位置,工作上确立了“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的总体思路,成立了保密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承办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为落实领导责任制、推进保密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局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参加全县保密工作会议,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保密工作会议精神,将保密法实施条例列入党支部学习内容。
二是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始终把保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每年定期不定期研究保密工作。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保密领导小组,明确单位一把手对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落实了兼职保密干部,负责保密日常工作,保证了工作顺利开展。保密工作人员无变动,坚持做到保密工作机构健全。
三是20xx年我局领导积极组织、参与、听取保密情况汇报,按要求配备了一名兼职保密员;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签订保密工作承诺书。我局的保密工作组织有力,开展有序,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专项工作有报告,并报县保密办。
二、保密管理
1.我局积极参加区、市、县组织的各种保密宣传、培训活动;积极征订《保密工作》等报刊杂志;保密制度健全,台帐清楚,制度健全,制定有各项保密管理制度。专门有兼职保密员负责收发、专簿登记、专人管理保密资料,并配备有电脑、档案柜、防盗门,积极配合县保密办开展的各项工作。
2.根据要求,依法确定定密责任人,报县保密局备案,并指定定密责任人参加定密培训班,取得合格证书。
3.按照县委要求,对所有涉密人员重新分类确定,组织所有涉密人员重新签订保密承诺书。
4.组织所有涉密人员参加保密局组织的涉密人员资格考试,通过率达100%。
5.加强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健全,台帐清楚。
6.按照要求及时清退县委、县政府涉密文件,涉密载体销毁手续完备。
三、检查查处
1.每年对保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不少于2次以上,并有自查记录。
2.开展网络核查分类,建立台帐,并报县保密局备案;本单位没有涉密网络。
3.本单位未发生保密违法案件。
四、技术防范
1.本单位没有涉密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禁止连接互联网。
2.非涉密计算机禁止存储处理涉密信息,无违规存储处理涉密信息。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3.存放涉密载体所在的场所的门、窗等分别设置有不锈钢防盗门等。
4.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县保密局布置的专项检查任务,向县保密部门书面汇报专项检查情况。
五、宣传教育方面
1.积极开展以保密法实施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保密宣传教育活动,,并向县保密局进行书面汇报。
2.认真总结保密管理经验并主动参与信息交流,每年向县保密部门提供1条信息以上。充分运用运用《保密工作》的导向作用,做好学刊用刊工作。
3.积极做好《保密工作》杂志学刊用刊及保密业务书籍征订工作。
总之,我局在抓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保密工作制度。一是抓好秘密文件的管理。施行密件和重要文件登记制度,保证秘密载体不丢失。二是加强档案管理。制定了档案保密制度。三是认真做好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保密管理工作,制定了《计算机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对安装118系统的计算机采取口令设置,身份认证。办公室人员没有在互联网计算机上传送涉密文件、图片以及资料。
一年以来,我局精心策划、组织得力、注重实效,认真抓好“五五”保密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有力推进了我局保密工作和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乡民政自查报告篇2
接到总部转发的xx集团《关于加强资金管控确保资金安全的通知》(xx财字[20xx]4号)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自纠自查领导小组,对单位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
二、资金管理执行方面
1、收入方面:收入方面全部缴入结算资金账户
单位的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均纳入财务账簿,无私设帐外及“小金库”现象。
2、所有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手续,所有支出都填写费用报销单,有相关的经办人员签字,并经财务部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付款,不存在挤占、挪用行为。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及集团公司公司规定发放,无滥发奖金、补贴或福利现象。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及用途以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所有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
三、资金安全管理方面:
1、现金的管理:现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职工工资、奖金的发放采取银行代发,月末出纳的银行日记账与会计的账务相核对,确认无误后结账。
2、财务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明确了出纳、记账、审核等会计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3、银行账户管理方面:现有账户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对账制度每月末认真落实。
4、票据有专人管理,负责票据的收、发台账登记工作。
5、财务印章管理: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分别由二位副经理负责保管,非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携章外出,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章外借。
6、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的管理: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没有同一人保管。
7、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财务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守职业道德。因粗心、过失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无法追回造成的全部资金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总之此次自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自纠,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资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乡民政自查报告篇3
一、资金运作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xx年以来,我县农村低保资金收入共计35245.31万元(其中xx年收入12947.65万元,xx年收入17297.66万元,2012年收入5000万元)。支出共计32444.7132万元(其中xx年支出10020.49万元,xx年支出15884.87272万元,2012年支出6539.35048万元 )。由于农村低保实施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我县低保对象由xx年的173661人减少到现在的158624人,故xx年至现在共结余农村低保金2800.60万元,结余的资金将调整作为即将拨付的2012年第二季度低保金使用(预计2012年第二季度需下拨农低保资金3530.11088万元,待上级匹配的低保金划拨到账后即可下拨到各乡镇)。
(二)自然灾害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xx年以来,我县自然灾害资金收入共计2444万元(其中xx年收入665万元,xx年收入1043万元,2012年收入736万元),支出共计2444万元(其中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支出303.7万元,生活补助资金2140.3万元),目前无结余。
二、取得的成效
xx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10020.49万元,让83960户173661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xx年下拨农村低保金15884.87272万元,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2012年下拨第一季度低保金以及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xx年以来,我县共下拨灾后重建项目资金303.7万元,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房屋925间,保障了因灾造成房屋受损的532户灾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确保灾民住有所居。
三、资金管理使用措施
(一)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划拨的所有民政涉农资金都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划拨工作中,凡涉及具体救助对象的,如低保金,由财政部门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划拨到金融机构,然后由金融机构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救助对象不确定的,如救灾救济资金,由民政部门提出安排意见,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到乡(镇),然后由乡(镇)造册发放后才到财政部门报账。我县的农村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与保障对象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只有民政部门提供的发放低保金花名册的信息与保障对象在银行登记的所有信息一致,银行才能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三)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以农低保对象花名册和各乡(镇)受灾情况为依据,按照资金分配使用程序划拨资金,并将使用情况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各乡(镇)政务公开栏和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涉及农低保金和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的违法违纪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农村低保资金以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使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个别基层干部对农村低保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把握、理解程度不够,将极少的`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二是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救灾资金少,不能满足现阶段救灾救济的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创新农村低保工作机制,采取“重心前移,服务上门”,进社区、下基层核查农村低保,实施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努力打造“阳光低保”;二是健全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确保民政涉农资金规范运行。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制约。坚持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纠正、从长远上解决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加强对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我局将在日常工作中采取查看台账、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并以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等形式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及早发现并妥善处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救灾救济资金缺乏的问题,希望上级部门帮助解决救灾救济资金。
二〇**年五月十六日
乡民政自查报告篇4
2017年,在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始终强化机关消防安全管理,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保障了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将2017年度消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一直以来,局党组坚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重视、同部署、同落实。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化及时调整成员,充实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相关各项工作的协调落实。根据新形势下消防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建立健全机关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年初认真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应急演练方案,并经党组会审定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干部职工岗位职责,积极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工作网络。
二、拓展路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
局党组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载体,通过多种途径,对机关干部职工及办公辖区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人人重视消防、参与消防、支持消防的工作氛围。一是以开展“六五”普法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并结合“119”消防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关键节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宣传动员公众凝聚消防共识,使之深入人心;二是在局机关大院设置标语4幅,办专栏6期,悬挂温馨提示8幅,张贴消防应急安全撤离路线图,使干部职工受到潜移默化教育,消防安全意识入脑入心。三是通过专题会议或周五例行学习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日常注意事项、生活小知识、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帮助其树立遵纪守法、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四是会同县发改局聘请县消防中队专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培训,现场示范消防突发事件的处置、消防器材的使用、受伤人员的急救等,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消防应急能力;五是开展义务咨询服务活动,在机关大门口设置宣传台,开展图片、火灾纪实、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宣传,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六是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消防安全专题片,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
三、全面排查隐患,扎实开展整治
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未雨绸缪思想,坚持消防事故防范于未然,始终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落实,使“清剿火患”战役不留死角和盲区。一是开展常态巡查,排好人员轮次,每周二、四全面排查机关大院、办公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并及时做好记录,建好台账;二是开展集中排查,在春节、国庆、元旦等重大节假日前,局主要领带领干部职工,分区域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检查。机关大院重点检查车辆停放是否有序,消防通道是否24小时畅通;办公场所重点检查过道是否有障碍物,消防器材是否安全完好、摆放到位,用电线路是否老化,办公设备插座是否安全等。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现场办公立即解决,一般隐患落实专人限期整改,并从经费上给予优先保障和全力支持。本年度,局机关共投入经费1万余元,更换了老化电线,购置灭火器4个,办公专用插座、保险开关若干,整治安全隐患11起。
四、严格监督考核,建立长效机制
局党组坚持把干部职工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工作不力留有安全隐患造成消防事故的,或在上级检查中造成负面影响的,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在节假日、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通讯工具全时开通,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随时抽查,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推进情况上报、紧急处突、事故善后、舆论宣传等各项工作。在消防安全工作具体工作中,及时梳理总结适合机关实际的好经验、好办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形成长期有效管用的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
一年来,我局消防安全工作成效良好,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有力地确保了机关工作生活环境平安、稳定、和谐。来年,我们将继续把消防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各项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扎实,使机关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乡民政自查报告篇5
20**年,我局统计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委统计局的直接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20**年统计工作考核评分办法》(**统发〔20**〕19号)文件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积极探索新时期统计工作的新思路,做到了凝聚力量,团结人心,现将20**年我局统计工作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关心和重视统计工作,把统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并纳入到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一、调整和充实统计工作小组
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亲抓统计工作、分管副局长**具体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部门统计工作制度,落实统计工作责任。
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发放审计工作
截至20**年11月10日,民政局4.20灾后重建维修加固工程六个项目已完成决算,剩余两个项目:烈士陵园管理所和**敬老院4.20灾后重建项目正在审计中,预计12月中旬完成决算。资金拔付进度:截止20**年11月10日,民政项目灾后重建项目实际已支付资金共计3070万元,占应拨付资金的94%。其中社会福利中心4.20灾后重建工程已支付600万元,烈士陵园4.20灾后重建维修加固工程已支付144万元,新添敬老院4.20灾后重建工程已支付612万元,泗坪敬老院4.20灾后重建工程已支付701万元,**敬老院4.20灾后重建工程已支付501万元,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运输能力建设4.20灾后重建工程160万元,**县麻风院4.20灾后重建工程支付12万元,**县**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4.20”灾后重建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社区服务站项目支付340万元。
三、做好灾后农房重建资金的发放审计工作
按照一般户1-3人家庭26000元,4-5人家庭29000元,6人以上家庭32000万。低保户1-3人家庭30000元,4-5人家庭33000元,6人以上家庭36000万的标准,截止12月1日,按建房进度,向14358户重建农户分批发放重建补助金39876.56万元。占应发放户数的99.11%,占应发放资金比例的99.45%。
四、发放优抚对象定额抚恤补助
一年以来共发放1370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880.34万元。解决优抚对象医疗、生活困难补助。全县全部优抚对象1213 人由县民政局出资,参保资金16.05 万元。其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 69人,参保资金2.32万元,参加农村新型医疗合作保险的1144 人,参保资金13.73 万元。全年各类优抚对象医疗救助 126 人,救助资金 10.02万元。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生活困难补助 39 人,补助资金 4.5 万元。兑现了现役军人立功受奖 85人,奖励资金16.9 万元。其中:荣立三等功 21 人,奖励资金10.5 万元,优秀士兵 64人,奖励资金 16.9 万元。全县已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共计173.48万元。今年共向驻军部队赠送慰问金20万元,向老红军、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69人、发放慰问金7.5万元。
五、及时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一是严格按程序审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差额补助。截止11月底,全县城市低保198户,207人,累计保障2186人次,发放资金61.29万元;农村低保1184户,1286人,累计保障9153人次,发放资金166.79万元。二是在按现行低保政策发放低保补助金的基础上,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农村低保对象,按其年收入与国定扶贫标准的差额,增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20** 增发差额的50%,共计发放人数257人,发放资金3.91万元。截止11月共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70人、51.83万元。三是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对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孤儿实行全额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按70%的标准进行救助,重大疾病困难群众按50%的标准进行救助。截止11月底,累计救助1427人次(含资助参保、参合1002人次),共计发放救助资金158.26万元,累计住院救助391人次,发放资金142万元。
六、做好统计工作和城乡经济发展工作
一是安排我局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认真开展统计工作。二是在职工大会上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系统的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分管领导督促保质保量及时上报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做好统计台帐,做好资料归档工作。三是定期安排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积极配合县统计局的执法检查工作。四是按照相关要求征订专业书报。五是认真填报相关报表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无技术性和逻辑性差错。六是认真完成其他临时性统计工作,按要求参加业务培训会和工作会议。
20**年我局全面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明年统计工作中更上新台阶。
乡民政自查报告篇6
根据《关于加快完善民政统计台账建设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针对我县实际,深入开展了民政台账统计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认真开展统计自查工作,就是坚持依法统计,对我县统计基础工作及主要统计指标进行监督和检查,掌握经济发展真实态势,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党委、政府决策的正确性,是自查自纠、自我整改的一次难得机遇。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的高度,切实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积极对待,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以自查为新的起点,树立统计工作的法制观念,认真抓好各项统计基础工作,改善统计工作环境,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开展统计自查工作,是规范统计工作行为,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抓好源头数据质量,把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的一项重大举措,这对于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水平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充分认识到对开展统计督查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自查工作。我们成立了统计自查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成员由1名统计员组成。
我局于20**年8月1日至10日组织开展了自查工作。在自查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对统计基础工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进行了自查。按照检查内容,对照统计基础工作建设者情况和各项指标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核实,填好自查表。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整改措施,完成了自查阶段工作。对照检查内容,主要自查情况是:
1、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推进依法统计。近年来,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举办培训班,利用各种会议、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途径组织广大干部和统计人员认真学习,加强了统计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注重制度建设,夯实基础工作。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制定了统计工作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统计人员岗位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三是依法强化管理,确保数据质量。注重从数据的源头抓起,不断加强和完善各类统计台账,建立对上报统计数据的审核制度,及时做好统计数据的收集、测算、分析,发现差错立即查询及时纠正,严把审核质量关,确保数据源头准确无误。
2、有关文件执行情况。针对我县调查对象复杂,工作任务重,质量要求高的情况,我们在市局指导下,确保调查
对象全面、统计内容完整,建立和完善各项抽样调查制度及相关业务工作制度,深入开展服务统计调查,做好调查数据质量控制。
3、统计基础建设情况,按照《统计法》规定要求着力于统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机构,加强统计队伍和制度建设。
4、由于基层人员变动频繁,部分统计数据还需手工计算等原因,造成统计数据的估报、串项等错误。有些单位上报的数字仅凭主观推测,没有原始记录,工作衔接不上,迟报统计数据的情况时有发生。
1、存在问题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在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上还存在一定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1)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对统计法的宣传还不够深入普及,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缺乏认识,致使统计报表不及时。
(2)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一些统计人员学习不够,业务培训少,统计人员业务不熟,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深,报表填写不规范。不能做到定期编写年度、季度统计分析报告。
(3)统计基础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别基层单位存在统计原始记录不全、不规范,工作缺少积极性、主动性和系统性,满足于完成上面所布臵的任务,源头的数据质量难于保证。
2、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着重从抓基层统计工作、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入手,做到边查边改,从基础抓起,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争取在短时期内把我县统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加强法规学习,增强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大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力度,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经常组织乡镇(街办)民政助理员、统计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工作水平。进一步开展继续教育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同时,严格统计人员的考核,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性,增强驾驭统计工作的能力。
(3)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提高数据质量。一是健全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加强报表管理,对重统、漏报的数据质量严加把关,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表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等,规范报表、台帐的填报标准、指标口径
一直,保证报表完整、清晰,真正做到“数出有据”;二是做好统计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指导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台帐,装订归档,做到数出有源,源头可查;三是做好统计工作信息管理。改善统计工作条件,逐步完善统计工具电脑化,更好地保证统计工作的规范开展。
通过自查。我们将再接再厉,明确职责,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努力开创民政统计工作新局面。
乡民政自查报告篇7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湘统[2010]46号)精神,我区认真开展了自查,切实查找本区统计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以来,我们迅速召开党政会议和全局专题工作会议及乡镇街道迎检和自查会议,重点学习了省、市通知精神,使全区上下明确了此次检查工作的实际意义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增强了落实通知精神的自觉性,为把通知精神传达好,贯彻好,落实好打下了组织基础。
统计工作的高质量是统计数据准确性、科学性的保证,其关键在于基层。近年来,我们加大投入,加强了乡镇街道统计队伍建设,累计投入万元,为乡镇街道统计站配备了微机等办公用品,购置齐全了各种硬件,实现了网上直报,使其更好地发挥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统计工作的职能。健全统计网络,坚持保障经费、落实待遇、提高素质,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逐步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证录、统计台帐制度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度,推动了整体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大检查,促进了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科学,统计数据的准确、详实。围绕此次检查,我们进一步健全了各街道乡镇包管片区的包保责任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我们严格按照《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采取自查、抽查等形式对各基层单位统计调查数据进行了全面检查。工作中,切实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纠正数据错误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基层单位和个体户不够重视统计工作,统计制度不健全,统计信息闭塞,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不规范,统计人员变动相对频繁,造成了统计资料遗失、统计数字不能衔接,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二是统计数据质量有待提高,报表数据逻辑性差,一些统计数据计算错误,指标含义混淆;三是统计事业经费严重不足,工作清苦。大部分乡镇财政、民政、土管、计生等工作人员均有工作津贴,而统计部门因自身经费严重不足,没有能力给基层统计人员予以补助,统计人员没有任何补贴,有的乡镇统计人员连送报表的旅差费都不能保证,而基层单位的统计人员也一般由财务人员兼职,没有额外的补助,从而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推动全区商业贸易统计工作再上台阶,我们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明确了下步努力方向。一是强化数据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基层单位和个体户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健全工作制度。逐步健全日常工作、责任分工、目标考核、奖惩约束等一系列制度,严格落实,确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改进工作方法。推广“三查三审三比较”的方法,三查即:一查逻辑和数量关系;二查计量单位是否准确;三查属性指标是否正确。三审即:一是基层单位统计自审;二是乡镇街道初审;三是计算机汇总审核。三比较即:帐表、帐实数据比较;上下级单位数据比较;本期数据与前期基数比较。四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在日常督促检查的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统计专项治理。
基层统计工作是统计大厦的基石,近年来,我区统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广大统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统计工作在北湖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决策咨询作用。但相对来说,基层的统计工作,与国家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我局商业贸易股将会对本次自查结果,在将来的工作里,找准统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破口,切实加强商业贸易的统计工作。
乡民政自查报告篇8
为了切实加强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黔民函﹝2011﹞59号、州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度全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函„2011‟36号和《关于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发电[2011]18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并对该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杨昌能为组长,各相关股室和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一)、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落实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04‟1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管理的意见》(财社„2005‟39号),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xx‟81号文件精神,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促进服务,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镇远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府办„2004‟2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批复》(镇府函„2006‟76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民政局调整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的批复》(镇府函„20xx‟107号) 文件,从而使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
(二)资金管理情况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账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城乡受助困难对象本人申请、村委会、社区(居委)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原则。下发各乡(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都严格按照镇远县民政局、财政局印发《镇远县民政资金运行发放管理办法》(镇民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民政发放资金相关财务手续的补充通知》(镇民发„20xx‟13号)文件要求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户的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次下发资金都必须将受助人员名单、标准、金额等进行张榜公示,坚持“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
(三)资金使用情况
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2月30日收到州财社字(20xx)102号文件拨款314万元,上年结余 7.9866万元,20xx年12月10日收到上级州财社字(20xx)108号文件拨款314万元,20xx年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合计635.9866万元。20xx年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 434.0853 万元,救助8000 户 11693 人,其中:发放农村住院医疗救助资金 414.8093 万元,救助 2055 户 2055 人,资助农低保对象参合资金 19.276 万元,救助5945 户 9638 人。年末结余资金 201.9013 万元。由于州财社字(20xx)108号文件下拨的314万元我局于20xx年12月10日才收到文件,从而造成在账面上还结余201.9013 万元,但实际上20xx年得到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已用完。
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州财社字(20xx)103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7万元,州财社„20xx‟107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5万元,上年结余54.8652万元,20xx年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合计166.8652万元。20xx年发放城市住院医疗救助资金129.7145万元,救助 486 户486人,20xx年末结余 37.1507万元。
城低保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1月至2011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城低保资金1351.64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999.73万元,结余资金351.61万元。
农低保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1月至2011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农低保资金3911.23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3514.58万元,结余资金396.65万元。
涌溪乡敬老院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局里的安排部署,我局组成两个工作组,分赴舞阳镇、大地乡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进行抽查(分别抽查20户),同时,走访了部分城镇居民和村民及村民代表,通过访问,群众反映较好,主要体现在救助对象、救助金额和程序都做到了民主公开,使更多群众了解医疗救助政策,使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得到国家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我县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申请医疗救助对象由于个别家庭特别困难,虽然参加了医保或合医,但无钱交付医院押金或自付部份,造成没钱住院,就到私人珍所就医,由于没有正规票据无法核算,对救助工作带来困难。
2.由于我县大病救助标准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民发[20xx]51号)文件要求相比,还存在救助封顶线偏低。
通过自查,我县的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敬老院建设资金在管理使用上,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私分和超范围使用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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