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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作调研报告模板7篇

调研报告是调研工作的文字证明,是实施一项程序的书面参照,对于调研报告,每个人务必要遵循上级的命令,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调研计划,下面是职场好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县工作调研报告模板7篇,感谢您的参阅。

县工作调研报告模板7篇

县工作调研报告篇1

党建与业务不融合,两张皮现象是机关党建工作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可以说是机关党建工作中的一个顽疾,一直制约着机关党建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会议上明确指出党建工作虚化,党建和业务两张皮,各定各的调,各弹各的曲,成了不搭界的平行线。习近平总书记的这段话明确指出了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的实质与现状。根据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近日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调研等形式,对县直有关单位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具体情况如下:一、两张皮问题的主要表现:1.党务干部队伍素质不稳定,党建工作水平不高。大多数单位党务干部由业务工作人员兼任,工作上重业务,轻党建,对党建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工作视野不够宽阔,思路不够清晰。刚熟悉了党建工作又调至其他工作岗位,换了新人又需从头做起,导致党建工作没有延续性。2.思想认识上,重业务轻党建。在思想根子上重业务轻党建,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必须抓好。党建工作是软任务,工作弹性大,做多做少、干与不干都不会影响大局,使得机关党建工作处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尴尬境地。3.在实际工作中,做虚不做实。一些单位一把手口头上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但行动上不重视,与业务工作定实调不同,致使有些党务干部片面认为党建工作无非就是召开会议,学习文件内容,传达会议精神,做好会议记录,留好照片,使得党建工作流于形式。4.在职能作用发挥上,效果不显著。由于缺乏积极主动的融入意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脱节,抓党建工作时不想找也找不到紧贴中心、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难以发挥,党建工作实际上成了行政工作的附庸,抓党建成为一种出力不讨好的负担,党建的综合作用效果不显著。二、两张皮形成的原因(一)政治站位不高,重视不够。一是单位一把手重视不够,认为党建不好抓,抓不出成绩,还是业务工作重要,党建工作只要搞好材料就行了,不值得、也不需要付出太多精力。甚至个别单位负责人以工作忙为理由,不愿担任党组织书记;二是单位分管领导不重视,不少单位副职领导干部不愿分管党建工作,认为党建工作事情多,不容易出成绩还容易出问题,不少所谓的分管,就是挂个名,既不学习,也不部署,把工作基本上都交给了党建业务员;三是对党务工作者的配备不重视,往往偏向于年龄稍大、学历偏低、业务不突出的人选,县直机关几乎没有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大部分是兼职同时兼职的还都是单位的业务骨干,平时的业务工作量很大,一旦业务工作忙起来,就把党建工作丢到一边,只有空闲时间或检查之前才会对党建材料进行突击性完善和补充。(二) 工作能力不足,融合不深。党建工作是一项而业务工作周长期的持续性很强的工作,短期很难看到效果,而业务工作周期短,抓起来见效很快。很多单位对抓好党建工作的困难程度缺乏足够的认识,再加上不重视,不主动深入学习党建工作相关知识,也不主动静下心来仔细研究党建工作,也不知道这项工作如何去抓,不能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更谈不上深度融合。少数单位的党委党组会议中没有研究党建工作的记录,还有部分单位的记录中只是一、两句话,说明单位领导班子对党建工作研究还不够深入。(三)督查考核不严,激励机制不明显。多年来,我们一直在说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要同谋划、同落实、同考核,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也明确提出党组必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但是,从实际的督查考核情况看,相比较业务考核,党建工作的考核体系还不够健全,考核标准还不够严格,对出现的问题,问责还不够严厉。对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提拔机制不健全,不如干好业务工作提拔重用快。三、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途径1.单位党组(党委)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书记要及时转换角色定位,主动适应对机关党建由指导到领导的新变化,切实把机关党建工作当成份内事,与中心工作同步谋划、部署、落实、考核,坚决带头纠正和克服两张皮现象。党组书记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积极主动参加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座谈会及党务工作者培训班等,及时了解新形势任务,提升谋划部署工作水平,同事督促其他各党组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2.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专职副书记)真正能够专起来。从业务能力较强人员中调整一名骨干任单位专职党务工作者,建立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制度,全程参与、监督、指导、各党支部工作。按照人岗相适、导向鲜明、素质优良的原则,不断调整优化支支部队伍建设,各支部班子结构更加优化、职责更加清晰,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显著增强。3.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机制。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组(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的生动局面,将党建工作任务进行科学划分、量化指标、层层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年终对照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各单位目标考核指标,逐项评比打分,变软任务为硬指标。4.健全党务干部激励奖励机制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对机关党务干部既严格要求又热情关怀,既要压担子又要教方法,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对优秀党务工作者要优先提拔,大胆使用,评先评优晋级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严格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直机关党组织建设的十七条意见》,保障物质奖励措施落到实处,充分激发基层党务工作者进取心、荣誉感,打造争当先进、争创优秀的浓厚氛围。要想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各项工作,消除党建两张皮现象,做到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我认为制定科学完善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并将考核落到实处,是一条很好的途径。

县工作调研报告篇2

几年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部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紧紧围绕企业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不断促进企业的思想政治和企业中心工作向纵深发展,并形成了“以一把手工程”为主线,以优质服务为载体,以塑形育人为保证,以规范化、制度化为特点的两个文明建设运行机制,收到了明显的成效,先后获得了“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全国学雷锋先进集体”、“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全国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全国用户满意工程”、“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七项国家级荣誉称号,还多年被评为“吉林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长春市思想政治工作标兵企业”等称号。由于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得力,去年年底,又首批进入了全国电力系统一流供电企业称号。前不久,我们按照市委宣传部的要求,就省委宣传部提供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状况调查提纲,在全局开展了思想政治工作调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现状分析

几年来,我局始终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放到头等位置,在每年制定的企业目标中,都把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企业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企业两个文明建设统一协调,党政合力,在企业发展中用“两个投入”实现“两种产出”。从几年的实践中我们感到,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就要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力军。从九二年开始,我局就提出在全国电力系统中创一流供电企业。要实现这个远大目标,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尤为重要的,我们从职工的思想入手,及时解决职工的思想认识问题,使全局职工都统一了步调,明确方向,调动了全局职工的“争创”意识。在全局形成了一个又一个“创建”活动的热潮,从达网标,到达部标,从创东北电网一流供电企业到九八年十一月首批跨入全国电力系统一流供电企业行列。这些成果的取得都与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分不开的,实践也充分证明,全局职工凝聚力、创造力、向心力,也都来源于强有力思想政治工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实施,全国供电系统已进入了公司化改组,商业化运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我局已进入电力市场管理阶段,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谋求企业效益最大化,将是我局目前乃至以后所追求的共同目标。受整个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的影响,企业将逐步实施“政企分开”管理,我们感到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景不容乐观。但企业的发展却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进行深层次的思想教育、目标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典型教育和法制教育,在职工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却十分有必要的。开展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只要时刻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服务于企业的中心工作,不脱离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把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难点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这样思想政治工作才能取得实效。

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经验

多年来,我局领导班子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常抓不懈,不断总结思想政治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企业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第一,在强化组织领导方面建立了“三个格局”。首先建立了“一手抓两手”的领导格局。我们在工作制度中明确:从局长到各级行政一把手,直至基层班组长,都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亲自抓、具体抓,对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到具体实施,都要直接参与和指导。我们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全局的目标考核,并把思想政治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任用领导干部业绩的一个重要内容,层层分解落实,确保工作到位。这样,一方面促使各级一把手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领导的议事日程,摆到与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经济效益等中心工作同等位置,另一方面也真正做到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使思想政治工作步入了与企业改革发展同步运行的管理轨道。其次建立了“一岗双责”的领导格局。我局的各级领导干部均实行一岗双责,即业务工作管到哪,思想政治工作就抓到哪,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狠抓思想政治工作工作,使思想政治工作真正同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再次,建立了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从工作中我们体会到,只有形成全员意识,思想政治工作才能上新水平。为此,我们确立了党委主要领导要抓在“手”上,分管领导要干在“位”

大力发展我区农产品加工业的思考与建议区政协经济委员会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村城镇化,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和根本途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本会经济委员会根据《汉南区政协二00四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八至九月份,就“发展我区农产品加工业”问题,深入部分农场、街、镇及部分企业和部门分“振兴传统农产品加工业”(指的是曾经兴盛的粮、棉、油的加工业等)、“培育新兴农产品加工业”(指的是正在兴起的以水产品加工为主的加工业等)、“强化农产品加工业的招商引资工作”三个专题进行了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和意见报告如下:

一、我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现状

目前,全区与农业产业化相关联企业共有37家,其中畜牧类3家,水产类6家,生鲜蔬菜类6家,粮食制品类4家,油脂类2家,发酵及生物技术类3家,饲料类1家,林木果品9家,其它类3家。近年来,区委、区政府认真落实“三农”政策,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这个中心,优化农业结构,培植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了我区农产品加工业的逐步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业已成为促进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和主导因素,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的带动作用逐渐显现。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带动基地,不断加大带动作用,实现了企业、农户的“双赢”。二是市场网络逐步形成。全区农业产业化企业在巩固原有市场份额的同时,与全国各大新型业态公司合作,形成了各自的市场网络。三是农业产业链有效延伸。全区农业产业化企业基本实现了带基地,订单生产。四是企业的品牌效应日渐增强。全区农业产业化企业共注册商标20个,企业品牌的科技含量和知名度不断提高,品牌效应日渐增强。

二、影响我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由于诸多历史因素的影响,我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还存在基础薄弱、发展速度较为缓慢、缺乏强大的动力等问题,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许多制约因素。主要有:

(一)管理体制和产业主体的制约目前,我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分属农业局、经贸委、农场街镇等多个部门管理。在现实的管理中,存在严重的部门分散,多重管理,只能在低层次运行,而且生产、加工、销售等经营环节脱节管理,没有形成完整的农业产业体系,造成种养业、加工业,流通环节之间信息不协调,不对称。同时,在农产品加工企业中,有的产权制度不健全,相当部分还是“作坊”式运营,普遍存在生产规模小,资金严重短缺的现象。这大大制约了农产品加工的综合开发、规模经营和有序竞争,造成规模效益和积聚效益低,产品附加值小,产品的生产成本高,质量不优。

(二)原料供给的制约我区现有的农业是一家一户的自主种植生产,生产户数多,规模小,经营分散,这种生产和供给方式难以适应生产加工业集中,稳定的原料需求,加之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交易方式传统,种养方式落后,信息屏蔽,使这种供求矛盾进一步加剧。

(三)农产品品质的制约我区的农产品品种和质量结构主要是与过去的那种初级产品的直接消费方式相应。长期以来,农业发展强调数量和高产,对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加工专用型农产品的开发研究处于空白,使得农产品品质类型单一,适宜加工的优质、专用品种缺乏,并且没有固定的基地。

(四)技术水平的制约我区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水平普遍较低,技术储备严重不足,许多企业设备陈旧,技术人员缺乏,企业缺乏开发新产品、新工艺的创新能力,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的能力也偏低。

(五)发展环境的制约由于历史上欠账过多,政府的政策扶持难以到位,税收政策也是内外有别,企业缺乏强力支撑,加之融资瓶颈难以突破,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尤其值得提出的是在企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有的部门服务意识淡薄,依然存在重收费、轻服务的现象,严重挫伤了企业的感情。

三、发展我区农产品加工业的思考与对策

工业立区,开放强区是汉南经济发展的主题。如何通过城乡工业化,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既是我们面临的严峻考验,更给我们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壮大区域经济”。

县工作调研报告篇3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不断进步,农村社会结构也在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在不断调整,一些深层次矛盾不断显露。社会稳定工作已成为当前的主要任务之一,与经济发展并驾齐驱。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探索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上级要求,我镇对开展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的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格局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各种利益关系在不断调整,人民群众对自身的利益需求也在不断增强,社会矛盾也因此频繁发生,仅靠单一的诉讼解决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倡导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手段,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一是减轻了法院的压力,节省了司法资源,降低了成本,减少了对抗性和紧张性;二是方式灵活、时间短、不伤和气,有利于化干戈为玉帛,是维护社会稳定,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的重要手段。三是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大量的矛盾纠纷当事人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解决纠纷后仍然要在一起工作、生活,通过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有利于把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做通、做透,彻底消除矛盾,理顺社会关系,有效地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四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一般都容易得到自觉履行,可以避免诉讼过程中判而不决的问题。不会留下后遗症。

二、新形势下矛盾纠纷表现形式、特点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经过调研,我们发现新形势下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

一是农村民间纠纷从传统的婚姻、家庭、宅基、赡养、抚养等纠纷,转化为土地流转、行政不作为、司法不公等方面的众多新型社会矛盾纠纷。过去社会矛盾纠纷多为民间纠纷,而现在村民与村委会、企业之间的纠纷则比较突出。部分干部官僚主义严重,遇到矛盾躲避、推脱,不能正确对待问题和矛盾,而是干一天算一天,将矛盾留给下一届,久而久之,矛盾越积越多,越来越复杂,使一些本来可以及时解决的问题因拖延时间太长,群众不满意、不冷静,解决起来也就有了一定的难度。因此,不少单位、村组织干群关系紧张,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二是是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增多。近年来,我镇发生了多起村小组与企业之间,村小组与村小组之间,村小组与村委会之间的纠纷,这类纠纷多是山林纠纷和土地纠纷,调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而且容易导致大量群众越级上访。

三是是群众非正常解决问题的增多,而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偏少。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动辄就上访。部分上访群众抱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理,认为只要上访,政府越重视,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以此向政府施压,提出过高要求。这部分案件在要求解决劳资、损害赔偿等问题上表现尤为突出。从近年情况看,群众不愿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原因是对某些官司没有把握,怕花钱,而直接向政府反映则不用花钱,成本低。另外,还有部分人认为政府就怕上访,只要上访,政府就会抓紧解决。一些群众往往还选择在上级重要会议和重大节庆期间上访,以此引起各级重视,向政府施压。四是调处难度大。由于目前农村分户经营,单独生产,群体性活动少、流动人员多,集体制约降低,传统的行政干预已难以奏效。同时,极少数群众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甚至过于片面化,给调处化解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主体应有哪些,解决机制中面临的不足

构建和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是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是落实党的依法治国、服务和保障民生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提升法治泰和、平安泰和的重大举措。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其主体应是人民调解组织的建立,而其他调解机构是人民调解的补充和完善。通过调研,我镇近几年来发生的矛盾纠纷有70%是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的,我镇的人民调解组织呈现多种形式,有治保会、调委会、妇幼会、心连心说事室等,以各种各样方式介入民事纠纷,使不稳定因素得以迅速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维护我镇社会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则是人民调解的补充和完善,对我镇重大、突出矛盾纠纷的化解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它们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成为我镇社会稳定工作的基石。

但是,我镇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还存在不足。一是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知识结构不合理,从事调解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法律知识不强,依法调解能力较差。据统计,全镇从事人民调解人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40岁以下的只有6人,占8%左右。二是在管理指导、协调联动上存在被动,有些人员工作主动性不强,对待发生的矛盾纠纷没有强烈的解决欲望,部分人员存在走过场,做样子,把问题向上级推,从而造成被动局面;三是考核机制不健全,没有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没有建立完善好奖惩制度,大家干好干坏一个样,对调解工作没有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在推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工作上的创新和建议

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是一个迫切的课题,经过调研,我们发现要做好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我镇在这个方面有成功的做法,综治办成立了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统领全镇矛盾纠纷的化解和社会稳定工作。中心设立在综治办,由党委书记任主任,党委副书记任副主任,配备了专职综治办副主任,对全镇19个村居委会和镇直部门进行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调解工作,社会管理中心从矛盾纠纷的排查、信息的采集、案件的分流、包案调处、督查督办、结案回访等实施一条龙指挥,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专业调解,实现了多元化调解机制的有序开展。

二是建立健全组织网络。目前,全镇已成立综治办、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法律顾问所,19个村(居)委会均已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治保委员会、妇幼会、心连心说事室等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并建立了网格化管理平台,实行了资源信息共享,为多途径化解矛盾纠纷拓宽了渠道。

三是建立健全大调解格局。新时期我们将面临许多新的社会矛盾,具有复杂性、群体性、多样性特点,依靠单一的调解方式往往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而大调解格局的建立,多部门的联合调解则有意想不到的成效。我镇桂元水电站与周边村小组发生的矛盾纠纷多是采取多元化联合调处成功。

四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要使多元化调解工作达到预期的目的,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考核机制,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对兼职调解员实行补贴,提高专职调解员的报酬,建立工作考评激励机制,克服工作无报酬,好坏一个样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有效调动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目前,我镇在财政预算中按人均2元的标准落实了工作经费,在管理指导、协调联动、信息预警、绩效考核等层面,建立了奖惩机制,对推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的预警机制。要从矛盾纠纷排查抓起,坚持镇每周一排查、村每日一排查,建立抓早、抓小、抓苗头的源头预防措施和运行机制,杜绝事后调解和花钱买平安的工作方法,要充分利用网格化平台的作用,在第一时间里收集、报送信息,达到预警在先,整体联动的效果。

六是进一步提升调解人员的政治、文化素质。司法行政部门要通过政策引导、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对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的管理指导和教育培训,切实提升调解组织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提高调解人员对各类矛盾纠纷的预警、化解、管控、应急能力和综合素质。尤其是对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加强指导,帮助其规范组织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保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

县工作调研报告篇4

党的报告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要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这对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努力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

一、目前社区党建工作的主要现状

党的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科学阐述了党的基层组织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我们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明确了任务、指明了方向。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我们党获得了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最可靠的力量源泉,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新世纪新阶段,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尖锐复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日趋多元,迫切要求改进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活动形式和发挥作用的途径,迫切要求创新基层党组织管理模式和党员教育方式,迫切要求增强基层党组织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对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提高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总体上看,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能够肩负起党的历史使命,但也存在不少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有的甚至软弱涣散;一些领域党组织覆盖面不广,党的力量薄弱;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一些地方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保障不足;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战斗堡垒,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坚持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始终把抓基层、打基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把基层党组织的组织资源转化为科学发展资源、组织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科学发展活力,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推进组织设置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创新,积极探索党的基层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加强组织体系、骨干队伍、活动载体、工作制度、场所阵地建设,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时代的发展,形势和任务的变化,我局基层党建工作在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同时,也存在一定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部分党员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还较为根深蒂固,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即使抓党建工作也是被动应付,缺乏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和激情。

二是党建工作机制不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奖惩办法、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没有建立、健全和完善,机关党建工作缺乏必要的实施手段,号召力不强,推动力不够,工作难以开展。

三是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基层党内组织生活缺少创新意识和手段,存在流于形式的倾向,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部分党组织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教育内容枯燥,方式方法单一,缺乏生机和活力;党建工作的载体创新不够,基层党建工作无特色。

县工作调研报告篇5

安全生产工作是乡镇人民政府重中之重的工作,它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如何抓好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本人在乡镇工作期间看到和了解到的一些问题,谈谈几点不成熟的意见和建议。

一、安全生产工作现状

当前,全县各乡镇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主要为道路水陆交通、建筑业和自然灾害等。虽然近年来,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上级安监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但是,乡镇安全生产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制度仍不完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很严峻,各类交通、火灾、地质灾害等事故时有发生。各个领域安全设施简陋,安全技术水平较低,事故隐患点多。与此同时,一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不足,自防自救能力较差,生产、生活和涉及农民工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二、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事故难免碰运气”的思想。部分同志认为,只要有人类的地方就会有事故,不可能将人的不安全状态和物的不安全因素全部抓到位。同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有很大的偶然性,抓安全生产靠运气,“倒霉”的人才会出事,责任落不落实、工作到不到位在其次,对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履责不到位。

(二)水域面积宽,河道航运路线长,监管存在盲区和死角。xx镇、xx乡、xx乡、xx镇、xx乡、xx乡、xx乡、xx乡等都有河道在辖区内,而且xx、xx、xx、xx水域面积较宽、路线较长。水上安监员少,加上安监员缺乏水上交通工具,监管存在很多死角和盲区,安全隐患大。

(三)安监员队伍文化不高、业务不专,发展空间小。乡镇安监站工作人员大多来自退伍兵,据统计,当兵前40%是初中文化,40%是高中文化,20%是大中专以上文化。上岗后大多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安全知识培训,自学的积极性也较不高,对于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业务知识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能清楚没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导致在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存在不能管、不会管和管不好的现象。一些安监员不懂电脑操作,连一些基本的工作记录、工作台账、工作表格都不会做,一些安监员还挂村做中心工作,不能专职于安监工作。安监员普遍受“身份”限制,政治待遇谈不上,即使工作能力再强,工作成效再显著,也难以得到提拔和重用,无形地造成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致使安监员责、权、利不对等。一些安监人员出现了人心不稳、进取心不强甚至还出现个别安监员辞职现象。

(四)责任和利益问题显现。近来年,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针对特殊部门、特殊岗位,给予特殊的待遇。诸如对公、检、法、综治、纪检等系统的干部,每人每月补贴在250元以上。这些干部不仅在政治待遇上高配一格,还有特殊岗位津贴。但真正“一票否决”的安全生产工作,却只是“问权问责不问待遇”。

(五)监管经费投入不足。乡镇普遍存在工作经费不足、设备欠缺等问题。乡镇自身财力仅能保运转,拿不出更多的资金投入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工作车辆无法保证。虽然各乡镇都配了安监工作摩托车,但车辆使用多年,大多乡镇的摩托车已经不能再使用,没有维修经费,没有油费补贴。二是未给安监员配置检测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安监员到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粉尘、辐射、噪声、高低温、事故抢险等危险场所执法检查无人身安全保障(特别是井下检查),更谈不上人身伤害保险。

(六)无执法处罚权。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最基层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的终端,承担着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与压力,如果出了责任事故,轻则“一票否决”,重则乡镇有关领导要被追责甚至被免职。从目前的.行政体制和法律法规来看,乡镇这一级还没有行政执法权,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才有行政执法权。因此造成乡镇责任大、权力小,有责无权,权责分离,安全生产“管理严不起来,责任落实不下去”成为现实问题。

(七)部门协调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管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要做好乡镇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消防、工商、质监、农机、交警、交通、国土、建设、环保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这些部门在乡镇设置的机构发挥的作用不大,造成安全监管合力乏力。

三、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乡、村、企业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完善机构设置。一是加强调研,对部分乡镇安监队伍中庸、懒、能力低的给予调换,抽调一批作风扎实、敢抓敢管、年富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安监队伍中来,切实发挥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着力培育一支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形成良好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三是提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干部经济待遇,增强工作热情。安全工作责任大如天,可以说安监岗位也是特殊岗位。因此应该像公、检、法、纪等一样,给予他们待遇(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让他们在被问责的时候至少少一份埋怨。四是提高他们的政治待遇,加强考核,凡在一定年限中,在安监岗位上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干部,给予优先提拔,让他们在勇于担当风险中有盼头。

(二)加大对基层安监部门的财政投入及乡镇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的投入。乡镇安监站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保持乡镇安全监管队伍稳定。县政府将乡镇安监站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尽可能为乡镇安监站配备必备的安全监管装备。各乡镇也要加大投入,根据财力设置岗位补贴,村组的安全管理经费由各乡镇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给予适当补助,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乡镇应该治理的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健全机构,完善网络。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乡镇安监部门建设,配备好人员,从政治上、经济上给予关心,在工作上和勤政廉政方面要从严要求。要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培养一名合格的安监人员很不容易,需要大量的理论业务学习和实践>工作总结。只要没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工作表现出色,就不要轻易更换。要真正发挥监管网络的作用,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等相关规定强化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加强水上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船舶所有人、船员、乘员增强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加强管理、自觉遵章守纪、自觉相互监督,创造一个“人人关心安全、个个重视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环境和工作氛围。

二是继续加强以客渡船、旅游船、乡镇船舶为主要内容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港航、海事、船检机构应依照各自职责,加强源头管理、强化现场监管,分别把好船舶的审批、检验、签证、考试、发证关,强化现场监督,维护通航秩序,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和超员、超载航行以及货船、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进一步推进落实乡镇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措施。

三是经常性深入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通过经常性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增强渡口、渡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四是完善渡口设施建设。五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管理体系。行政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到船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责任落实。按照“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原则,建立健全乡、村、船主三级安全责任制。真正建立起水上船舶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六是加大现场检查监控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行为。配合海事部门,采取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严查勤查。对发现的各种隐患,登记建档,定人员、定期限认真整改。对违法经营和不具备安全条件从事营运的船舶坚决予以取缔,严禁自用船舶非法载客。对营运性船舶及时督促办证,纳入正规化管理。

(五)加强部门协调,推进安监工作。

一是整合行业执法资源,逐步推进委托执法,改变当前协管员有责无权的被动局面。严格依法委托,坚持权力和责任委托与监管并重的原则,在将危化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客货运输船舶、农业机械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权委托给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委托执法范围,探索将水陆客运、水利、规划和建设等行业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采取委托、协管或其他方式依法下放到乡镇,由乡镇安监站组织实施,真正实现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并配备好安监工作队伍及执法资源(两人以上有执法资格、相关执法设备),让基层安监部门真正发挥监管作用。当乡镇人民政府在执法中遇到“刁难对象”时,上级有关部门要敢于给乡镇人民政府“撑腰”。同时,在证照办理时,多加强与乡镇勾通,多征求乡镇的意见。

二是整合部门监管资源,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乡镇要整合农机站、电管所、国土所、司法所、综治办、药监站、安监站、派出所等资源组建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和部门沟通协调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安委会,传达文件、反馈信息、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对策、部署工作;同时加强与县安监、公安、交通、海事、农机、国土资源、工商等部门的联系,针对本乡镇存在的突出安全生产问题,积极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开展好联合整治。

三是整合各类监督资源,构建社会化监管体系。各乡镇要整合社会监督资源,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切实落实广大职工和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初步建成人人参与安全监管的社会化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与处置工作机制,公开安全隐患举报电话,鼓励公民报告、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章违法行为,并对群众举报事件进行认真处理。在专栏上公布隐患排查情况、重点隐患整改情况、事故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邀请他们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宝贵意见,以便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县工作调研报告篇6

核心提示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被不少业内人士称为城市建设的“第一难事”,不仅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影响着城市的建设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稳定。××路延伸段是××中心城区连接××路与××经济开发区的主干道,是一项公益性重点建设工程。该工程(一期)涉及拆迁户231户,需拆迁房屋102栋,总建筑面积达48000平方米。自xx年11月正式启动该工程的拆迁安置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直接关心下,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克服了重重困难,至xx年5月21日顺利完成了拆迁工作,整个过程没有发生一起强拆事件,保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取得了攻破城市建设拆迁安置这个“堡垒”的全胜。一位曾是“钉子户”的市民心悦诚服地说:“党和政府按政策办事,对我们的合理要求给予了最大限度的满足,解决了我们的实际困难。加上工作人员反复苦口婆心地做我们的思想工作,要是再不配合,就太没良心了!”××路延伸工程的顺利拆迁书写了××破解城市拆迁安置难题的精彩一笔。/>;

一、拆迁背景

“拆迁难,乃天下第一难”,从政府工作的角度来讲,这已经是一个共识。之所以说它难,一方面在于拆迁工作是服务于城市建设的需要,而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又有时间进度上的要求,容不得无限期地拖延;另一方面,拆迁工作又受到被拆迁人的利益要求的制约,每一次拆迁都往往涉及几十家、几百家住户,只要有几户,甚至一户不肯搬迁,拆迁的进度就会大大地被延误。由于一些舆论对被拆迁户利益的关注,老百姓对拆迁政策的误解,认为拆迁是你要来拆我,价格由我开,谈不拢,你就不能拆,从而给拆迁稳定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xx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于11月1日起实施。随后,省、市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先后制定和出台了《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市中心城区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一方面强化了政府管理拆迁的职能,对拆迁程序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同时,对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模式也作了较大调整,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有权选择具体补偿形式。

在××路延伸工程拆迁工作启动以前,对××中心城区村民的拆迁安置工作基本上是按照划地自建的方式进行,即拆一点、建一片,并且建设面积远远超过拆迁面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这种随意安置方式显现了越来越大的弊端,居民的自建房随意性大,建筑品位参差不齐,物业管理无从谈起,既影响了城市品位,又无形中增加了城市建设的成本,浪费了城市宝贵的土地资源,同时还导致了新的“城中村”出现,使城市建设陷入了拆了建、建了又拆的恶性循环。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我市制定了中心城区发展的详细规划,出台了××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十不准”,明确规定中心城区规划区内不允许私人建房,拆迁安置一律实行公寓楼安置。

二、基本情况

1、××路延伸段(一期)拆迁范围内涉及房屋102栋,住户231户,涉及500多人,总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

2、××路延伸段拆迁范围内涉及二条道路。一条是××路由南向北延伸到北外环路长1300米(一期),再向北延伸跨沪昆高速公路与××经济开发区相接长为1000米(二期),全长共2300米,路宽42米;另一条是由××大道由西向东延伸到××路长为891米,路宽26米。二条道路预算造价约4200万元。

三、基本作法

1、制定政策,惠民利民。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以法律法规为依托,制定出台了《××市××路延伸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制作了大量的《××路延伸工程拆迁安置宣传手册》送户上门,并对拆迁安置小区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张榜公示。总的来看,在此次拆迁安置的政策上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增加安置方式。尊重居民的传统习惯,对人多房少的拆迁户,经居委会、街道办和协调办审查并公示无异议的,在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的基础上, 允许在中心城规划区(72平方公里)外按照“一户一宅”原则集中划地自建。

(二)照顾困难群众利益。对无房户或户均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给予一套不少于80平方米的住房,按地段基准价结算差价,仅相当于市场价的三分之一。如项家居民小组的五保户孙锦云老人,其老房子失火被烧毁,一直只身住在一个不足30平方米的房子里。在这次拆迁安置中,补偿他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老人对此非常感激。

(三)从优安置。房屋实行以一换一的产权调换,就近新建公寓楼安置房。一是位置优。按照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要求,选定黄金地段规划建设安置小区。此次安置地点的选择既体现了就地性,又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即在项家组原住址旁,与市公安局宿舍相邻一块空地上。二是政策优。对安置房建设的有关税费,政府予以了减免,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成本。

(四)合理补偿。在土地征用上实行同地同价;过渡期限内给予每户每月3元每平方的租房补助费。

(五)合理安排。安置房设计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鼓励拆迁户选择多个小套,除用于个人居住外还可用于出租增加收入。

2、干部带头,推动拆迁。一是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作用。通过调查摸底,先做好拆迁户中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xx年11月召开拆迁安置动员大会后,项家居民小组的干部项根生积极响应,第一批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极大地促进了整个工作的开展。二是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此次拆迁安置工作过程中,官园街道负责同志带领张家山居委会干部全程参与,几乎每天都在居民家中做工作,他们忍受了不少不理解群众的冷遇甚至是谩骂,但他们无怨无悔,默默无闻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并按“项目化、责任人、时间表”的方式带动其他干部工作。三是发挥党员干部亲戚朋友关系的影响力。拆迁协调办摸清了拆迁户的各种社会关系,通过社会关系中涉及的党员干部来进一步做工作。如了解到孙家居民小组的孙锦德与名叫谢发财的个体老板私交较好的情况后,街道、居委会的干部找到了谢华财,请他帮助做思想工作,在谢华财的帮助下,孙锦德很快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另外,谢华财还帮助做通了在拆迁范围内自己亲侄郎的工作,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

3、健全机制,依法拆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建设领导小组、市城市乡规划建设局聂智胜局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协调领导小组,抽调20多名优秀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协调办,负责拆迁征地、规划设计、政策法规咨询等工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了《拆迁工作人员职责》、《拆迁工作人员纪律》等,规范拆迁工作人员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委托专业评估公司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市场化评估,确保拆迁补偿客观公正;建立信访接待服务制度,成立了专门的信访工作组,实行首问负责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拆迁指挥机构和拆迁现场都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每个举报事项都认真办理并给予明确答复;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实行工作例会制。每天上午通报前一天工作进度,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凡涉及拆迁工作具体问题,放在工作例会上研究,集体作出决定。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和反映的问题,做到大事小事不过夜,棘手问题现场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制度,从丈量、认定到补偿资金的结算和兑付,都在拆迁现场进行。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建立了宜阳新区、协调办、街道、居委会四级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一级包一级,层层抓落实。特别是所在街道干部分片包干,广泛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4、群众参与,阳光拆迁。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被拆迁群众参与拆迁全过程,保障了被拆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群众参与制定拆迁政策。政策出台前,多次召开由被拆迁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反复征求意见,使政策充分体现民意。二是广泛宣传让群众知情。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拆迁安置的法律法规、政策、补偿安置标准、工作程序等;拆迁工作队员分8个组进村入户,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三是实施阳光操作。在每一份拆迁补偿协议上必须由拆迁公司人员、评估人员、街道、居委会、协调办五方签字,方可生效。在房屋拆迁估价机构选定、房屋丈量、违法建筑的认定、补偿数额及资金兑付、安置地点、安置后生活保障等情况,都必须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工作人员在丈量拆迁户孙子生的房屋时,将其梯形结构的房屋按照长方形进行了丈量,结果多出了19平方米,丈量结果经公示收到群众反映后,协调办及时进行了纠正。

5、真情服务,和谐拆迁。各级拆迁工作人员充分理解被拆迁群众为城市发展所作出的牺牲和贡献,做到亲情拆迁、和谐拆迁,确保每户群众自愿拆迁。一是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拆迁工作启动前后,领导小组成员多次深入到徐洪顺等拆迁户家里促膝谈心、宣传政策、关心民意、了解民情,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在动迁过程中,大家一方面耐心细致的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另一方面注重讲究方式方法,通过采取交友法、算账法(算补偿面积账、补偿价格账、环境改善账、生活质量账)等,有效地消除了被拆迁群众的疑虑,营造了广大被拆迁群众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二是在原则范围内让群众利益最大化。在制订《××路延伸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出台了15条补充规定,主要针对群众反映的封闭阳台面积计算、房屋补差、子女分户、无房户的认定、奖励政策、社保等问题,在原则允许的范围内制订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为被拆迁群众全方位提供拆迁服务。针对孤老、残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代办拆迁安置手续等。

四、几点启示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开发建设拆迁安置难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也成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一大难题。××路延伸工程拆迁安置工作规模大、涉及人数多。在这种情况下,该工程拆迁安置工作能平稳和谐推进,其做法给我们以下启示: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实现和谐拆迁的根本。××路延伸工程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这是全市人民期盼多年的事情。城市建设拆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牢牢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切实把为人民谋福祉、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心实意地把拆迁安置作为造福百姓的解困工程和民心工程,从而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和谐稳定的局面。

2、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利益,是实现和谐拆迁的核心。在拆迁安置中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利民惠民的原则,从政策措施的制定、具体拆迁的实施,到被拆迁群众的安置,处处为群众考虑、让群众满意,使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发展成果。实践表明,只要各级党委、政府本着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的立场去想问题、办事情,合理补偿他们因拆迁而受到的损失,认真解决他们在拆迁中遇到的困难,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再棘手的难题也能破解,再复杂的矛盾也能解决,再困难的事情也能办好。

3、发挥基层优势,充分依靠群众,是实现和谐拆迁的关键。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在拆迁工作中,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是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群众是城市建设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道理说明白,把政策讲清楚,把思想理顺畅,把工作做细致,拆迁工作就一定会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4、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是实现和谐拆迁的基础。在拆迁中坚持亲情拆迁,充分考虑群众意愿,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拆迁工作队员与被拆迁群众交朋友,把拆迁群众当成亲人,视群众的困难为自己的困难,热情关爱、热心帮助、热诚打动,从而化解了矛盾、拉近了距离、消除了对立,营造了和谐感人的拆迁局面。实践证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实实在在地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只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正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诸如城市建设拆迁、土地征用等矛盾多、困难大的工作,就能得到群众的充分理解和支持,确保在发展中始终保持和谐稳定的局面。

5、依法行政、规范运作,是实现和谐拆迁的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充分维护被拆迁群众权益。从拆迁决策、政策制定及建章立制到工作落实,从拆迁全过程到各个环节,始终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依法依规、阳光透明、合理规范,确保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县工作调研报告篇7

广东省是社会组织大省,目前全省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51963个,数量位居全国第二。其中省本级2775个、广州市6500个、深圳市9026个。全省社会组织共建立党组织8099个,其中党委126个、党总支219个、党支部7754个,党组织覆盖率86.6%,党员近9.9万名。

做法与经验广东省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中央精神先行先试,着力创新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在工作思路上,坚持抓党建就是政绩的理念,着力创新社会组织党建政策、管理体制、党组织设置形式、党建工作模式、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等,初步形成了整体设计、分步推进、破立结合的社会组织党建总体工作思路。在思想认识上,坚持四破四立,即破除一部分社会组织和领导无所谓心理,树立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事关全局的观念;破除极少数党组织的畏难情绪,树立理直气壮抓党建的观念;破除少数不是党员的会长戒备心理,树立社会组织要健康发展离不开党的政治引领保障的观念;破除个别党员身份的专职工作人员的雇佣心理,树立在社会组织同样可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观念。在管理体制上,2009年,成立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工委(2012年8月改为党委),截至2017年3月,全省22个地(市、区)相继成立社会组织党委,53个县(市、区)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省、市、县各级社会组织党(工)委设在民政部门,领导各级行业协会及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协调、指导同级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所属下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组织部门抓总、民政部门牵头、业务主管单位各负其责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格局。

广东省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紧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抓党建。将社会组织党建贯穿于成立登记、年度检查、等级评估、换届改选、评优评先等综合监管全过程。成立登记时,凡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同步成立党组织,同步完成党员信息登记,并将此作为成立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年度检查时,将党组织建立情况和党组织活动情况列为必检内容,检查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同步更新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等级评估时,将党建工作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占总分的30分(总分1000分,5_评定必须达到950分以上),将评估结果作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要依据。换届改选时,同时检查党组织作用发挥、党员教育管理等情况。评优评先时,对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好的社会组织,在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考虑。

探索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推进组织覆盖。明确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无论规模大小,都要求组建党组织。积极探索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广泛尝试单独联合组建、区域组建、行业组建、挂靠组建、委托组建等多种方式组建党组织。广州市针对规模较小、党员较少的社会组织,与所属街道、社区党组织实行挂靠建依托园区、楼宇等建立党建工作站,并先后成立广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基地联合党总支、广州市青年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党委等。深圳市依托街道社区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党组织,开展拟成立社会组织的党员统计、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等工作,推进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同步孵化。

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模式及活动方式。针对社会组织特点,广东省积极推进规模以上行业(产业)协会党委建设,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向其分支机构、非公有经济会员企业延伸,如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全力推进党建+模式,将党建与协会秘书处和会员企业的各项具体工作紧密结合,促进行业产业发展。深圳市社会组织党委与60家行业协会签订廉洁从业责任书,推动24个行业协会成立廉洁建设委员会,引导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广州市将2017年确定为党建创新年,确立实现市社会组织党委直接管理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突破100个、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实现党组织应建必建率100%、党的工作覆盖100%、建设一个社会组织党建数据库、一支坚强有力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打造10个新的党建示范点等六大目标。创新党员活动方式和内容,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开展活动,如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行业协会的红色信协手机客户端、深圳微信党建平台和广_会组织党建平台等,广州市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创先争优、立足岗位比奉献等主题活动。

适应社会组织特点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为避免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虚化倾向,切实解决党员活动难、管理难和发挥作用难问题,突出三明确一规范。明确隶属关系。省、市级社会组织归口省、市社会组织党委领导和管理,还未完成脱钩工作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原则,确保每个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都有相应的责任主体。明确产生方式。社会组织的负责人,由理事会提名、党组织审查、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的负责人,首届由上级党组织提名、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换届改选由支委提名、上级党组织审批、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明确工作方式。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枢纽作用,在枢纽型组织中建立党委或党总支、管理社会组织党支部、设立或明确相关工作部门和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建立社会组织党员之家,带动相关社会组织规范发展。规范党务工作。制定社会组织党组织成立流程及相关文书范本、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社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流程、社会组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方案、社会组织党费管理制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等。

建立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保障机制。一是经费保障。2012年,广东省委专门下发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意见,省财政每年给予新成立党组织每年3000元的启动资金,给予在职党员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补贴活动经费,全职党组织书记按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职务津贴,兼职书记每人每月300元发放津贴。深圳市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安排,党组织活动经费按每个党员500元的标准、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核拨,近3年已核拨1875万元,社会组织党组织上缴党费全额返还,市两新工委筹资2100万元设立党内关爱扶助金,许多社会组织党组织建立党员互助金员工互助金等,对困难党员员工给予帮扶。广州市社会组织党委明确对直接管理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缴纳党费全额返还。二是人员保障。广州市社会组织党委委员每人直接联系一至两个社会组织党组织,定期到社会组织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加强指导。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指定一名党建工作联络员,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和沟通联系。深圳市通过财政财政支持、社会选聘方式,向35个重点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专职组织员,向街道社区派驻828名专职组织员,承担辖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等职责。三是阵地保障。深圳市在全市15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总部基地统一规划建设党建工作阵地,538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和248个园区党群服务中心与社会组织共享平台资源。广州市明确社会组织党组织可与行政办公场所合建合用、与街道党员服务站和社区党员之家共建共享。

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加强。部分地市、主管部门领导抓党建主业意识不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意识不强,部分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还不是党员,党建工作提不上日程,阻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入发展,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比较普遍;管业务不管党建、管党建不管业务的现象比较突出,尤其是脱钩后,以党建工作统揽全局的制度尚未形成,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在一些行业协会商会发挥不够。

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及作用发挥还比较薄弱。部分社会组织未能很好地结合自身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存在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现象;现有社会组织基层党委(总支)管理作用还未完全发挥,其所属分支机构、会员单位的党组织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加大,管理工作还未完全理顺;部分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经验不足,对分散党员、流动党员缺乏有效管理,缺少经费和场地保障等;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不够正常,受规模较小、党员流动性强等影响,党组织活动相对缺乏、内容单调,党建工作氛围不浓厚;党建指导员派驻制度落实不够好,对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

群团组织建设和党务工作者力量是明显短板。目前,社会组织群团组织由于管理体制、工作机构、基础保障等原因,社会组织工、青、妇组织覆盖率较低,党群一体化共建合力还未成体系,群团组织作用发挥还有很大空间;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仅有一名副处级领导,各地市只有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各区(县)基本没有党务工作人员。

思路与建议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起步早、措施实、成效好,具有很好的学习借鉴意义。结合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际,在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上,拟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是将党建工作全流程嵌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过程。推动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3+1同步要求,3即在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采集人员(党员)信息,督促推动其建立党组织、发挥党组织作用;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发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指标并细化指标体系,增加党建工作所占分值。1即在对社会组织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及时将情况通报其上级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尽快制定印发相关落实指导意见。

二是推动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结果的运用。在批准部管社会组织党组织换届改选时,将同时检查其党组织作用发挥、党员教育管理等情况,并要求党组织报送相关情况总结;在评优评先时,对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好的社会组织,予以优先考虑;购买服务时,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考察指标。

三是加强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制度建设。在摸清底数基础上,研究制定部管社会组织党组织成立、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培训、党费管理等制度和流程,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等,规范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四是继续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到相关部门、地方民政部门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深入社会组织实地了解党建的基本情况,总结共性问题,探索党建规律,坚持分类指导,切实抓好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同时,将积极借助外脑,加大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理论研究。

社会组织党建是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领域,社会组织自身又存在着复杂多样的特点,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需要各方合力推进,通过调研,我们建议:

一是建立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直接联系机制和联络员制度。部管社会组织既有部内相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直接联系的,也有部内离退休领导发起成立的,或者由社会知名企业和个人发起成立的,既有民政部履行全部主管职责的,也有直接登记成立的,类型复杂多样,需要分类指导。建议由直属机关党委统筹领导,建立部管社会组织直接联系机制,根据不同类型,由直属机关党委、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党委、部相关司局和事业单位党组织,分别联系一批规模较大、人员较多、影响力强的部管社会组织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加强指导。对于尚未建立党组织的部管社会组织,实施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修订完善《关于在部管社会组织中实施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的意见》(民机党字〔2012〕13号),选派一批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指导推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指导尚未成立党组织的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逐步推动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二是依托现有平台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数据库。通过登记、年检、评估等方式,同步统计和更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数据库。一方面,对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数据实行动态更新,准确掌握情况,抓住工作重点;另一方面,作为登记管理机关,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数据库,也有利于从整体上掌握全国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为配合中组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以及其他业务主管单位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建立民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验交流长效机制。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又是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推动者,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理应争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榜样和示范。当前,各级民政部门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但还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从事党建工作的人员力量薄弱、地区差距较大、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较弱等问题。在中央明确要求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下,建议加强民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交流沟通,适时召开民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搭建交流平台,互相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合力推进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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