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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人才工作计划篇1
乡镇卫生院人才培训的方案,在市级培训基地培训的由市卫生局安排,这要涉及重点培训相关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常规及操作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为不断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提升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实施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培养“522行动计划”的通知》(卫农卫〔〕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对象及专业
全市乡镇卫生院在职在岗、具有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和一定临床经验的医疗服务人员及辅助科室专业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每个乡镇卫生院选派2名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培养专业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中医科、五官科、急诊急救、麻醉、影像和检验等。
二、培训基地及计划
市级培训基地为市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县级培训基地具体由各县(市、区)按省规定确定,报市卫生局备案。原则上初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在县级培训基地进修学习,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县、市级培训基地进修学习,特殊情况可将初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调整至市级培训基地培训。在县级培训基地进修培训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并监督管理和评价;在市级培训基地培训的由市卫生局安排,具体培训安排详见附表。
三、进修培训时间
进修培训自年10月下旬开始,培训时间依专业情况确定为半年、1年。10月底前,本年度进修学习人员要全部入驻培训基地进修学习。
四、培训方式内容
坚持实用、实效的原则,采取理论学习和临床进修相结合,以临床进修为主的方式,重点培训相关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常规及操作规范等。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卫生技术人员专业需求,可有所侧重。
五、经费保障
省按进修人员3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按要求制定本县(市)区培训计划,做好县级培训基地确定、培训人员确定、培训考核评价及资料收集等工作。要加强对县级培训基地、带教老师和学员的考核管理,及时解决培训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和取得实效。有关考核结果将作为带教和进修人员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各乡镇卫生院要抓住此次培训机遇,结合本院实际和业务发展方向,重点做好进修人员选派、学习时间及待遇保障等工作,消除进修学习人员的后顾之忧。进修人员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省文件规定执行。
(三)承担培训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按照省“522行动计划”的要求,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妥善进行进修安排,加强教学和学员管理,建立健全进修医师学习档案,免费为进修人员提供必需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医院教学管理部门要做好进修人员日常管理工作,指派临床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医德医风好的老师承担带教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
(四)进修培训人员要珍惜机遇,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所在医院的管理规定。培训期间,学员请假时间1天以内的,由所在科室主任批准,2天以内的由主管院长批准,2天以上由学员所在县(市、区)卫生局批准。培训期半年累计请假时间达10天的,培训期1年累计请假时间达20天的,终止其培训资格,除全市通报批评外,五年内不再安排外出进修学习。
市卫生局将结合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对管理严格,培训规范,按时完成培训任务,且培训效果良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管理松懈,未完成培训任务或培训质量不高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拒不接受免费培训任务或变相收取进修费用的医院,暂停或取消其新农合定点医疗服务资格。
乡人才工作计划篇2
简介
人才培养具有良好人文、科学素质和社会职责感,教学基础扎实,具有自己学习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潜力的一流人才。具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得到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训练,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动手潜力强、综合素质好;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具备较强的获取知识潜力,具有探索精神、创新潜力并具备优秀的科学品质。
培养形式
培养人才的形式有多种,除了在各级各类学校中进行系统教育的进修外,还可采取业余教育,脱产或不脱产的培训班、研讨班等形式,充分利用成人教育、业余教育、电化教育等条件,提倡并鼓励自学成才。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各行各业都有所不一样,但总的目标是到达德、智、体全面发展。对于企业来说,人才培养是多层次的,包括了高级经营人才的培养;职能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基层管理人才的培养,等等。
模式改革
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人才培养质量,有两种评价尺度。一种是学校内部的评价尺度,另一种是学校外部的评价尺度,即社会的评价尺度。社会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主要是以高等教育的外显质量特征即高等学校毕业生的质量作为评价依据,而对高等学校内部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太关注;社会对毕业生质量的整体评价,主要是评价毕业生群体能否很好地适应国家、社会、市场的需求。学校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主要是以高等教育的内部质量特征作为评价依据,即评价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在整体上是否到达学校规定的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与培养目标的是否相符。所以,高等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就是提高人才培养对社会的适应程度,提高人才培养与培养目标的贴合程度。
人才培养质量,既要理解学校自身对高等教育内部质量特征的评价,又要理解社会对高等教育外显质量特征的评价,所以,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务必遵循教育的外部关系规律与教育的内部关系规律。
教育的外部关系规律,即是教育同社会的关系的规律,潘懋元先生表述是,“教育务必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加以引申,即可表述为,“教育务必受必须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所制约,并为必须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服务”。所以,当人才培养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的需要,即不能很好地为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服务时,务必对现行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教育的内部关系规律,即教育自身的规律,按照潘懋元先生的表述即是,“社会主义教育,务必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或者说社会主义教育务必透过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把它用在高等教育领域,则能够表述为,“社会主义高等教育务必透过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培养知识、潜力、素质结构优化,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与创造潜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在这个表述中,既包含了ahref=''target='xblank'》夜慕逃秸耄舶烁叩冉逃嘌勘辍⑴嘌娓竦囊话阈砸蟆k裕比瞬排嘌荒芎芎玫靥先瞬排嘌勘晔保蛭癖囟匀瞬排嘌j浇懈母铮饕氖嵌匀瞬排嘌桨赣肴瞬排嘌揪督泻侠淼牡髡谷瞬排嘌桨浮⑴嘌揪陡玫赜肴瞬排嘌勘辍⑴嘌娓裣嘈鳎佣谷瞬排嘌玫靥先瞬排嘌勘辍p》
由此可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动因既有来自教育的外部,也有来自于教育的内部。对于高等学校而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就应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遵循教育外部关系规律,以社会需要为参照基准,调整学校的专业设置以及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使人才培养更好地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其二是,遵循教育内部关系规律,以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为参照基准,调整专业的培养方案、培养途径,使人才培养模式中的诸要素更加协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人才培养目标的贴合程度。总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过程,就是变不适应为适应,变不协调为协调,实质上是主动适应社会的过程。
根据本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不一样层次、不一样规格、不一样类型的高级专门人才的客观需求,在正确的教育思想(包括国家确定的教育方针与教育目的)的指导下,对学校和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进行恰当的定位;根据培养目标,设计培养规格;根据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制定培养方案;根据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与培养方案选取培养途径并予以实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后所反映出来的培养结果(人才培养的类型、规格、质量等),反馈到社会,理解社会对人才培养质量外显特征的评价,即学校向社会输送的毕业生群体是否适应本地区社会、经济、科技、文化以及教育的发展的需要;反馈到学校自身,理解学校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即学校培养出来的毕业生群体的人才培养质量是否贴合学校的专业培养目标的定位;并且,人才培养结果还务必用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予以评价。当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后所反映出来的培养结果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或者滞后于社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时,学校务必对人才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与培养方案、培养途径进行调整。
乡人才工作计划篇3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在“十二五”时期,是卫生事业发展与改革的关键时期。妇幼卫生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为切实推进我区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明确我区“十二五”期间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重点领域、主要目标和对策措施,提高全区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以实现妇女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以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为核心,以解决妇女儿童健康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和预防为主的总方针;以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提高母婴保健服务质量为目标,以满足社会需求和适应市场为导向,不断增强妇幼卫生整体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保障我区广大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原则。充分体现妇幼保健发展规划的综合性和全局性,从实际出发,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居民对妇幼保健卫生服务的需求,制定适宜的总体规划目标和各项具体指标,实现供需平衡。
(二)坚持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原则。按照区域覆盖、合理布局、方便就医、资源共享、高效利用的原则,对全区妇幼保健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实现妇幼卫生事业科学发展。
(三)坚持政府主导,深化改革原则。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职能,进一步健全妇幼卫生机构良性运行机制和财政补偿长效机制,坚持各级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保证优质妇幼保健服务的提供,促进与此相关的多部门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
三、总体目标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安全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初步形成四位一体,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制度。建立起一个以政府为主导,妇幼保健队伍专业化的医疗保健管理体制,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卫生保健需求。全面提升妇幼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妇幼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到20xx年,基本建成服务理念、设施装备、医疗保健技术、服务水平和管理模式现代化、规模化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满足社会多层次的妇幼卫生服务需求,保证孕产妇死亡率、儿童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降低。
四、具体目标
到20xx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内;婚前医学检查率达8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早孕建卡率达85%以上;叶酸服用率达90%以上,其中叶酸服用依从率达80%以上;孕产妇产前筛查率达95%以上;地中海贫血筛查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剖宫产率控制在40%以内;高危孕产妇孕28周前检测率达85%以上,其中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用药干预率达80%以上;儿童血红蛋白检测率达65%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内;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母婴健康素养55条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五、妇幼卫生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以“一法”、“两纲”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十二五”期间,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三个月免费补服叶酸、农村孕产妇孕中期免费超声筛查出生缺陷三大公共卫生项目;对农村适龄妇女开展宫颈癌检查;推动妇幼保健系统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产科质量的监管,开展乡镇卫生院产科标准化建设,督导抓好全区产科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区、乡两级产科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重点提高和改善乡镇卫生院产科服务能力和服务环境。督导抓好全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完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制度,保障幼儿安全和健康。进一步加强“爱婴医院”的督导和监管工作。提高母乳喂养率。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提高孕妇孕中艾滋病、梅毒、乙肝病毒抗体检测率,确诊病例及时采取阻断艾滋病母婴传播措施。
(二)加强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婚前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婚前保健知识普及率和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产前诊断工作,减少出生缺陷,进一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面,提高筛查率。对筛查阳性的确诊病例早期治疗,提高全区出生人口素质。
(三)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信息网络建设,不断提高信息数据质量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内涵建设。开展妇幼保健重点专科建设;制定妇幼保健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妇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妇幼卫生统计信息数字化、网络化管理,加强妇幼卫生统计、监测工作的督导,逐步实行妇幼卫生统计信息微机网络化管理,提高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六、十二五期间妇幼卫生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明确性质,突出重点,加快推进各项妇幼卫生工作明确妇幼卫生性质、服务内容和功能定位。妇幼保健所是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区妇幼保健所依法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筛查、母婴保健技术、生殖健康和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妇幼卫生信息的管理;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相关的医疗保健服务;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院的技术指导、培训等职责;按属地管理原则,对全区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妇幼卫生业务指导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乡镇卫生院主要承担行政区域内妇女儿童和流动人口的健康教育、妇女保健、妇幼卫生信息和相关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并指导村卫生室开展相应的妇幼卫生服务工作。
(二)切实抓住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威胁妇女儿童生命健康的重大问题
乡人才工作计划篇4
一、遵循原则
1.遵循规律性。坚持系统培养理念,整体统筹各学段,理顺各学段的功能定位与育人目标,使其依次递进、有序过渡。
2.注重整体性。着眼完整人的成长,整体统筹各学科,加强学科间的相互配合,发挥综合育人功能。
3.体现协同性。整体统筹各类教育阵地与教育类型,实现协同联动,构建协调一致的育人环境。
二、具体措施
1.实施三段联动战略,深化落实贯通培养
着眼于新的高考形势和学生的未来发展,解决各年级教学研究和实践中各自为战的问题,在创新人才落实三段联动责任制,促进我市创新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更加科学有效。
一是根据学生在各年级的年龄特征、学习心理、学习任务的不同,将三个年级学生应养成的创新习惯、需掌握的创新技能和应形成的创新能力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各学段的教学任务,做到三段既相对独立,又密切联系。加强学段间教学内容衔接的研究,协调三个学段的工作步调,实现学段教学和研究力量的优势互补和各种教育资源的共享,发挥学段统筹协作的整体集成效益。
二是确定具体任务。根据学科教学的特点,统一制定提高创新能力的战略规划。跟踪最新教改成果,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学科教学发展意见。开展三个学段学科贯通培养等重大课题研究。统一组织有关的创新教育活动,为课堂教学提供正确的导向。发现与解决影响创新教育发展的问题,确定重点研究课题。
三是落实段联动措施。建立由三个年级教研员组成的学科创新教育研究小组,实行首席教研员制。组长在学科教研工作中要起核心作用,发现问题、设计活动,组织领导本学科其他各学段教研员和教师进行教研教改。分学科制定三段联动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设计活动开展研究工作。创新教育研究中心和教研室对学科创新教育教学联动的情况每半年考评一次,主要是对学科组提出的研究问题、开展的研究活动、研究的成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学科组内实行捆绑式考核,纳入教研员学科负责制。
2.建立创新潜质学生数据库,联动跟踪培养
创新潜质学生是创新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具有浓厚兴趣、创新思维和动手实能力的学生,对于潜质学生加强跟踪管理有利于他们的良好的后续发展,同时能够发挥积极的榜样作用,使创新学生群体不断壮大。
一是学校从创新课程落实及创客大赛、实验技能大赛、科技节、艺术节等活动中,通过数据跟踪分析,发现创新潜质人才,形成潜质学生数据库并及时跟进培养,并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创新教育活动。市创新教育研究中心通过搭建各类竞赛活动,对学校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进行筛选,建立市级数据库,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创新活动。
二是学校通过数据库关注潜质学生发展动态,结合人生规划课程,及时与市创新教育研究中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做好沟通,为学生后续发展搭建桥梁,为高中、中职学校提供创新潜质的学生,同时学校结合自主招生政策,为有创新潜质的学生升入高校牵线搭桥。
3.出台贯通培养实施方案,提供政策保障
出台加强中小学创新人才贯通培养实施方案,确保人才贯通培养工作有政策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级相关部门联合成立中小学创新人才贯通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安排1名局领导分管中小学创新人才贯通培养工作,确定创新教育研究中心负责中小学创新人才贯通培养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同时,各中小学校要有1名校级领导分管创新人才贯通培养工作。
二是保障经费投入。教育局将中小学创新人才贯通培养经费列入预算,重点支持科技教育资源、基地建设、设备设施购置、科技竞赛活动举办等工作。各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安排创新人才教育经费,重点用于活动耗材的购置、活动资源的引入、校内外活动的实施。
三是完善评价制度。教育局把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列入教育工作检查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学校对创新教育活动辅导教师工作纳入学校评价系统。学校对学生参加创新教育活动进行多元、动态、过程性评价,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畴。对高中学生创新成果记入档案,赋予相应学分,建立创新人才培养与高校自主招生相对接的优先录取制度。
乡人才工作计划篇5
为努力提升医院的学科水平和综合能力,让我院一些专科学术水平完成三、五年内,在市、省内形成优势和特色,造就一批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省、市医学重点人才,经医院重点专科、重点人才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决定对省重点专科、市重点学科,和院重点专科建设和省、市、院级重点人才,加强扶持力度并制订实施办法如下:
一、院设立重点学科、专科建设专项经费。
1、省、市级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给予上级经费数额相等资金匹配。(并视学科发展情况可适当增加)。
2、院重点专科给予15-20万元基础扶持资金。
3、重点专科开展重大新业务所需设备及病人医疗费用医院将给予支持。
4、基础资金的支出用于科室的业务发展和人才培养(学术交流、课题调研、资料费、提供出国考察经费等)。
二、加大重点专科的制度建设,为其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学术环境,切实做好人、财、物等配套和后勤保障工作,以保障专科建设目标的实现。
三、院重点专科建设、重点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将对院重点专科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和目标考核,并签定合同书。每半年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照考核指标进行检查。未达标将给予警告,限期整改,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再列入院重点专科,并停止资助。
四、医院年终经考核对在实施重点专科建设工作中取得显着成绩的科室、学科带头人和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对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实行重奖。
五、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在人员调配上给予政策倾斜。
六、重点专科建设要明确一个主攻方向,针对关键技术问题,集中力量有所突破,从而形成专科优势。
七、可采取与省、及国内外高等医学院校、科研单位联合建设的形式,基础与临床紧密结合,专科建设、课题研究和人才培养共同发展,确保重点专科建设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和高效益。
八、重点专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计划,五年内培养出2-3名年龄在45岁以下的业务骨干,逐渐形成结构更加合理的人才梯队。
九、院重点人才培养周期(二年内),给予基础扶持资金2万元。基础扶持资金用于开展科学研究,参加全国、省、市相关学术交流活动,出版专着,国内外进修学习、购买资料所需费用等(市重点人才每年可报销书报费1500元、院重点人才每年可报销书报费1000元)。
十、入选对象须和院签定培养合同,院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将对其进行目标考核,每半年考评一次。评估考核的重点是学术技术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学术地位、医、教、研工作业绩及培养经费使用情况。
十一、入选对象可聘请国内、外医学界相关专业着名专家作为自己的导师,定期给与课题、业务技术指导。
十二、医院每年将根据“人才培养领导小组”考核结果,对培养对象成绩显着者给与表彰和奖励,对贡献突出者实行重奖。对完不成考核目标者停止资助,实行淘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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