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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设计合同优质5篇

一份内容全面的合同,一定是根据双方的诉求来写的,为了规范合作的相关承诺,制定一份优质的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职场好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装修设计合同优质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装修设计合同优质5篇

装修设计合同篇1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

2、工程名称:装修工程。

3、承包范围:参照设计图以预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

5、在甲乙双方认同可以开工、材料进场的第二天计算工期,开工日期为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出设计思路、项目功能及使用要求。

2、甲方需做好施工前的通水、通电等工作,使之达到乙方装饰施工要求。

3、做好乙方开工现场准备工作,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安排好乙方施工所需水、电,并承担相关费用。

4、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共设施设备而带来的相应不便或负面影响的协调工作。

5、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做好工程验收工作。

第三条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指派项目责任人,按合同及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甲方认定的图纸或按照图纸变更通知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甲方若将物品放置于施工现场内,须征得乙方项目责任人同意,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放置于施工现场的财物的,一切责任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6、工程所需大宗材料在进场前须由甲方认可后方能施工(如板材、油漆、墙漆)。

7、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扰民,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附近业主休息时间。

第四条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相关费用。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与己相关的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连续12小时以上)。

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或增加工程项目、工程变更时,工期顺延。

第五条工程项目(内容)变更

1、签署本施工合同后,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变更确认单》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1)已下料(施工)的工程项目,按甲方删减该项目的具体损失额度,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

(2)未下料工程项目,甲方须删减的部分按删减部分造价的10%向乙方支付材料准备费、运输费。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修改设计意见及增减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擅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以甲方签字认定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其它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并视同验收合格。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须通知乙方,另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认可。

5、在成品或半成品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前,甲方不得提前使用,如提前使用可视同该部分验收认可合格。

6、如因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而须返工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结算

1、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工程款项必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人收取并开具统一的收款收据。

2、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严格按甲方认定的施工设计图与预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项目为准,如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增减内容时,必须填写工程变更单,双方签字确认,均按实际发生项目内容结算,结算项目按国家现行定额和材料价格计取。

3、工程款付款具体日期:

合同总金额: (大写)

第一次付款:签定合同进入施工场地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第二次付款:开工50天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第三次付款:装饰工程全部完工及验收合格后按工程结算总造价预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总造价除预留5%以外余款;

第四次付款: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甲方在质保期满一年后三天内一次性付清乙方的质保金。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200元/天的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因非乙方原因而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200元/天的违约金。

第九条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必须做好安全工作,施工中发生的一切施工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工程所需的安全设施、维护、运行均包含在工程单价内,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条其他约定

1、乙方施工内容按甲方认可的工程预算表执行;

2、甲方如中途要求对本工程变更设计或项目数量有增减时,乙方应予认可;但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单项增加工程完工时付清增加项目工程款。

3、本合同在覆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则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4、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具法律效力,未正式覆行该合同条款之前,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 %向对方予以赔偿。

5、本合同覆行过程中,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覆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及结算手续,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6、其它甲方所列特别要求。

7、其他乙方所列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覆行完成后自行终止。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手写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工程项目以预算表及附件所列工程项目为合同内施工内容。

6、工程预算书单价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7、工程结算均按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承包人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装修设计合同篇2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有关事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约。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地点:

1.2工程内容(附工程设计图纸及文字说明和工程预算书)

装饰内容以图纸和预算为依据,实际施工如有增减应征得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增减部分按实际结算。

1.3承包方式: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为_______________类承包方式。

a类为包工包料b类为包工不包料

1.4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内容和承包方式。

双方确定合同额为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设计费为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1.5施工期限:根据国家建设装饰工程工期定额、双方商定。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1.6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6.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现场场地,电源线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1.6.2不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施变更,提供工程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出于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1.6.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1.6.4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1.6.5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1.6.6未按合同规定拨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1.6.7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开工前_______________天,为乙方接通施工现场、电、水、交通、负责直协调工作。

施工期间:甲方需派现场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进行24小时检查验收,合格后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3.2不拆动原建筑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3做好及时供应工作,发现材料不足时需立即补足。

3.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4.2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严格执行市(区)县有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鉴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工程验收

6.1隐蔽工程:甲方需派技术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24小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修依据。

6.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单,逾期即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工程款交付方式

7.1第一次于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即_______元。

7.2第二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即______元。

7.3第三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即________元。

7.4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清单,七日内付清余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2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3因单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8.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8.5由于甲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8.6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8.7由于乙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保修

9.1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9.2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9.3人为破坏及外来因素,甲方指定或提供材料的质量原因,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范围。

第十条纠纷解决方式

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可以提请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项目具体规定

11.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垃圾清运费(此费用不在工程价内)

11.2工程竣工决算以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11.3增减项目由双方协商,双方签证为依据。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2.2甲、乙双方直接鉴定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12.3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和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

12.4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市(区)县有关签证部门进行签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5合同的其它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预算书

附件二: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三: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四: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件五:工程结算单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条款

发包单位承包单位:

(盖章)(盖章)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装修设计合同篇3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方”)

受托人:______,注册办事处位于_____(以下简称“设计方”)

鉴于业方请设计方就“__________假日酒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室内装潢设计服务,而设计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条款与条件,担任本项目所委托之设计方。

业方及设计方兹就本项目之室内装潢设计服务,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资遵循:

1.委托及工作内容

1.1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由设计方的__________先生担任(mr.h.l.lim),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合同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酒店区域(指除酒店内的厨房、机房等专业封闭场所外的所有客用区域,如餐饮场所、客房、健康中心、俱乐部,公共区域中的大堂、门庭、楼梯、浮廊通道、消防楼梯间、后台等整体酒店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场所)

地下层bm2

地下停车库客用区域、电梯间、相应走廊及消防楼梯间。

地下层bm1

-男女员工更衣室

-员工餐厅

-员工通道及相应电梯间、楼梯间。

地下层b1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男女更衣室

-健身房

-室内游泳池

-美容院

-康乐中心

首层

大堂门庭、过道、消防门及通道

-酒店大堂及接待前台

-大堂休息厅

-宾客电梯厅及内装

-前台办公室

-一组男女卫生间

-大堂客用扶梯及浮廊

第2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全日营业餐厅(西餐厅、咖啡吧)

-主题餐厅

-一组男女卫生间

-客用楼梯及浮廊

第3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商务中心

-宴会前厅

-宴会厅

-___间会议室

-设有____个贵宾的中式餐馆

-行政休闲厅

-_____组男女卫生间

第4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间(其中包括所有豪华标准间、套房)

-行政办公室

-一组男女卫生间

第5至9层

-宾客电梯及通道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_间(其中包括豪华标准间、套房、行政楼层、总统套房)

-9层上达10层城市俱乐部的客用楼梯间、楼梯及浮廊

第10层

-宾客电梯及通道

-城市俱乐部及水疗中心(spa)

-一组男女卫生间

??本项目中的酒店服务式公寓区域

??本项目中的国际女装中心商场区域

??本项目中的建筑外立面

??本项目中的外围景观设计

1.3设计方就前述工作位置进行之工作应尽量与业方之项目协调员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计划亦需要完全配合业方之规划时程、设计整合及施工顺序。

2.服务范围

2.1设计方的服务分为四(4)个阶段完成。此四段如下页第3.0条中之说明。

2.2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设计、平面配置及空间分隔规划、色系及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范围、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项目协调员极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与咨询。

2.3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与业方或其委任之顾问的咨询与协商,以获取致一经过整合之设计方案。

2.4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包括参加由业方或其委托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会议(请参照本案第5.13、6.9、8.1(a)及8.1(b)条款)。

2.5对与本案标有(x)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需包括色系与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规范、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但不包括任何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该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应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委任之顾问提供。

2.6对本案标有(x)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将只限于为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方案的咨询服务。

3.内装设计

业方本着对设计方的完全信任,同时在对设计方的设计成果给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设计方担当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的室内装修整体设计。设计方承诺明了业方的建设杭州西湖畔高标准的,富有特色,环境高雅的五酒店的整体意图及要求,对业方所有的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项目进行内部装修整体设计。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之中,设计方应本着节省项目业方用于酒店固定成本投入的原则,在不影响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入的装修成本。同时在物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运用上都应尽量考虑其经济效益并保持设计的独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以减少本项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本压力。

3.1第一阶段:空间设计与家具陈设配置

3.1.1与业方举行前置作业会议或讨论会,确认并建立所有设计与功能之需求内容、设计程序、进度时程及发展各楼层之平面配置大样。

3.1.2与业方及其项目协调员或受其委任之其它顾问分别协商以建立内装之设计范围及内容。

3.1.3针对上述第1.2条中指定之所有区域的概要平面设计的发展整合建筑师之设计理念、业方之需求,以及作出推荐。

3.1.4设计方依据第1.2条约定,与提送所有区域之概要平面设计予业方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一阶段的完成。平面配置大样应能反映功能需求、空间规划,包括地面标高、天棚净高、平面家俱配置、隔断位置等。

3.2第二阶段:理念

3.2.1第二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二阶段也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此阶段,设计方需发展色系及配色系统之规划和家具之遴选、地面墙面天花布置、初期施工图、立面图和x图之描绘(请参照8.1(c)条款)以便清理室内装潢的基本理念。

3.2.2设计方需送交一份执行内装设计所需包含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固定式之内装,其估计费用应由业方的建筑师或经业方任命的估算师决定。设计方需协助提供估算师所有估算费用所需之装修配置计划以及建议单价。

3.2.3设计方于提交业方本阶段所需完成之设计图说、装修材料及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二阶段完成。

本阶段设计方提交的成果应充分考虑到结构、水、电、暖通、照明、音响等其它专业的需求,并按4.0条款给出意见。

a.家俱配置图。

陈述所有固定装置、家俱图样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装饰拟定规格表标明编号,以便查阅材料规范说明。

b.建筑资料图

陈述关键性地点构形,如间隔墙位置,标明尺寸等资料以供建筑师使用。

c.天花图

陈述所有有关天花资料如物料、造型、饰面、颜色、灯具铺设、灯具之选择、机械资料,以供特聘之专业顾问,如灯光设计人员,综合于其设计内。

d.配电图

陈述有关电器/设备所需之机电插座位置、机械设备构形及位置,如地台电制、墙身风冷系统、出回风隔栅等。

e.地坪饰面图

陈述所需地坪饰面、颜色、材料规格、地台高差、新地坪标高。所有项目将配合材料规格编号。

3.3第三阶段:施工图说与施工规范

3.3.1第三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三阶段亦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次阶段,业方、其内装协调员或其委任的其他顾问应已提供所有设计方认为必需的数据、图说等,使设计方能够着手进行最后细部设计、绘制图说和施工规范的准备工作。

3.3.2设计方需将用于第1.2条之区域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饰,制作成图表及详细清单,并需列明合格供货商之材料。本项图表或可提供为未来采购和安装之基本数据,其方式如后述:

(a)图说清册及详细目录。

(b)图表详列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

(c)在需要时,为不同装修材料和装修方式提供颜色样式和材质样品。

施工图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室内立面图

陈述墙身高度、饰面、保安系统位置、机电资料及固定装置项目、艺术摆设位置资料、配合材料规格及施工规范、标明编号。

(b)施工大样图

陈述所有固定位置详细资料及配置。

(c)客房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规格说明、图样、家具详图、数量、相片、物料样板资料。

(d)公共区域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窗帘、地毯、艺术品摆设之规格说明。

设计方无需为电力、机械系统设计出工程图纸,但需提供图纸显示出器具位置使用系统回路设计图,并注明水、电、空调等动力需要量及正确位置并配合专业设计师的要求提出自己所知的建议。

3.3.3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邀请承包商投标或对内装设计工作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惟所有承包商之选定均属业方的权责,设计方对承包商之任何举措、疏忽或不履约的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3.4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审批承包商标单或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估算师,以确认投标者之投标案均符合设计之设计图与规范的要求及选定之材料。任何与设计图说、规格不同或使用替代之同级材料,均需经设计方审验同意。

3.4第四阶段:协调与检验

3.4.1设计方需定期视察施工场所,并需与业方、其建筑师或项目管理单位要求时到场,惟本项要求需于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设计方。业方于提出要求后,设计方应在合理时间和间隔下依工作的进展。关切业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执行,以确保所有室内装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图说、规范与设计之理念进行。

3.4.2设计方需在业方的要求和指示下依本案第7.0条提供一名全职的工地协调员(以下称为“工地协调员”)在施工现场对关于室内装修之工作进行检验,联系并与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它顾问、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进行协调。工地内装协调员应逐日核对数据并提供此数据予任何需要单位,以利室内装修施工与安装作业进行。

3.4.3工地内部协调员应遵照设计方的指挥并使用设计方之技术协助以利协调与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4.4工地内装协调员需有必要只授权和责任,以能代表业方接受或拒绝任何室内装修工作之成品以维持室内装修工作成果能达到合理的标准与品质。

3.4.5工地内装协调员应在设计方的指挥下针对第1.2条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编列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

3.4.6假使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自行雇佣工地内装协调员,其内装协调员应接受来自设计方的指挥,惟本项工地内装协调员的所有薪水、红利和费用均由业方负责。

3.4.7设计方(在工地内装协调员之协助下)针对1.2条款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完成提送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视为本设计合同第四阶段的完成。

4.除外之合同服务项目

前述条款所述之设计方工作范围与责任并不包括合同没有具体提及的,酒店以外的其它工作范围及责任。所有未提及之项目均应适用本条款并认定为合同外之工作范围。有关该等除外工作包含下列各项:

4.1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酒店所有工作区域外,属业方的建筑师极其它顾问之专业及责任范围的所有区域。

4.2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所有工作区域外,所有与室内装修工作无关的建筑或其它专业工作项目,惟任何影响到客房结构、户型设计及组合调整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应针对装饰设计及酒店运作的需要及时提出相应的书面调整要求,以便建筑设计师进行相关的调整。

4.3所有照明、电器或机械项目和其它同类项目安装图或配线图或设计图等。惟任何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仍会依业方的要求给予书面的建议。

4.4空调系统设备的设计。但所有空调出风口及回风口等设施之整合应依照业方顾问的要求包含在工作范围内。

4.5非装饰设计的施工图说或计算数量,或场地钢筋混凝土、一般性结构工作、给排水配管、照明与所有机械的服务。

4.6厨房和洗衣房设备的设计和规范。

4.7研究调查业方整体项目预算之可行性。

4.8因遵照当地法令之规定而需与地方x协调,而致需配合修改设计,或任何为配合取得执照或认可等之申办所需用之特别图说。

4.9任何为与前述合同条款规定之服务区域毫无关联区域所需之设计及咨询工作。

4.10投标和合同文件的准备。然而,设计方需提供业方所有其于本案范围内之详细设计图说和规范,以为据以包含在其投标/合同裆中。价目及数量表,招标和合同文件以及合同管理均非属设计方的责任。

4.11x、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及采购。然而。设计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就x、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和采购阐述与设计意图及主题相关的意见,并予业方委任之专家密切配合以适切反映专业顾问的设计理念于设计之中,最终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成果。

4.12施工/制造图或竣工图均由业方、其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提供。

5.设计工作之执行

为避免双方于设计工作之进行过程中对本案的服务范围有任何疑义,以下条款规范双方之功能及其责任与义务。

5.1设计方需提供如第3.0条之第一至四阶段所规定之设计图说与进度表和服务。

5.2所有计划方案、草图、报告与规范应以中、英文对照制作,以方便业方人员理解设计方的全部设计意图,且可在任何工作地点为之,惟设计方必须时时配合与业方或其项目管理单位之核定时程与进度表提送。

5.3所有内装设计图说、家具和照明设施之设计与图说,均属设计方的著作,在合同双方履行本合同后,业方享有设计方提供给业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图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业方承诺在未经设计方的同意下,业方不得或同意它方使用于本案范围以外之用途,除非是业方用于本项目内的替换、对外宣传推广或扩充方面。

5.4设计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样品外,不得对任何人、团体和公司发布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货物、代表业方接受任何的投标,或提供其它服务。

5.5所有施工场所及其它所有的会议记录均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制作。所有会议记录均需发送给设计方。除非因为修改而变更,否则此记录均视为在会议中正式确认的决定。

5.6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需提供所有悬挂框架、托座、挂钩或其它设备之图说及规范,以为设计方就其木造或装潢固定物之设计整合人建物主结构,例如梁柱、楼地板、墙壁和楼梯间。

5.7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甚或建筑师在设计方的要求下,需提供存有所有(公制)图说的计算机磁盘。设计方为第一阶段提供的图说将为1:100的比例,而第二及第三阶段的图说将视各区域的情况为1:50、1:25和1:20的比例,并将由设计方指定。

5.8于业方自付的成本和费用下,业方需指示其建筑师派用所有必要的绘图员和绘图办公室之设备以能将设计方的图说汇入业方的建筑图上,设计方亦需自行提供为达成服务范围所需之绘图设备和所有耗材及纸张之一切费用。

5.9业方需应设计方的请求,供给设计方所有关于设计需求上所必需的书面数据,让设计方创造一个整合的内装设计。

5.10设计方可应业方的请求,提出艺术师/技工或专家,以执行特殊内装或工程,例如马赛克、雕塑、壁画、雕刻的玻璃和绘画等。本项艺术师/技工或专家等的聘用需为业方认可,且其一切费用或津贴需由业方另行商议后由业方支付。

5.11设计方需在下列项目中作出建议并协助业方选择:

(a)灯具开关、插座和电话接点。

(b)装饰的门把和五金配件。

(c)卫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用于前述第1.2条中规定的区域。

5.12为避免产生争议,在第3.0条中规定的阶段设计工作,或可在任何次序或以反向顺序或同时进行,但设计方相关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将不受应依原时间顺序完成各阶段之付款的限制。

5.13若业方有所指示,且在获付按6.9条规定可征收的每日视察费用及按第8.1(a)和8.1(b)规定的“需补还开支”的前提下,设计方可在前述任何阶段定期到业方/顾问的办公室或项目施工地进行海外探访,出席任何协调或检验会议。

6.费用

6.1本合同之设计工作的协议服务费为__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其中包括设计方在工作期间为本项目的原因所花费的通讯费、邮递费、光盘制作、出图费用、印刷费用、文具用品等相关的所有杂费。但未包含设计方因本项目所发生的出差时的人员交通、食宿等需补还开支由条款8.0单独规定。除此之外业方不再承担其它费用。

(以下称之为“协议费用”)需依下列方式支付:

(a)一笔__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或相等于协议费用的百分之十(____%)的款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或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以书面指示设计方动工时立即支付。

(b)第一阶段-(___%)____________美元

(c)第二阶段-(___%)____________美元

(d)第三阶段-(___%)____________美元

(e)第四阶段-(____%)____________美元

6.2若业方于设计方已经开始的任一阶段或任几阶段的工作期间,要求依以下第12.0条终止本案,业方需为已开展工作的任一或任几阶段支付全额费用予设计方,即使该阶段或该等阶段的工作尚未完成。

6.3为免产生争议,纵使业方并未要求或不需要设计方至工地做检验及协调之工作,但是业方仍应支付设计方所有第四阶段和所有本条款前列各项所约定的费用。

6.4为免产生争议,完成一个阶段或几个阶段之计价款的支付将可不受原依时间顺序完成各阶段之付款限制。所有到期之应付款项应自设计方寄发请款凭证寄达业方之日起日内支付。

6.5所有协议费用应为?付设计方的净费用,且必须是已扣除所有当地必要的所得税、附加费、代扣缴所得税、罚款、规费或其它捐税或因其他原因的扣减。若有类似前述之税赋或扣减的情况,业方需自行与税务机关协商办理,并仍需支付设计方有关上述之协议费用。

6.6自请款凭证寄达业方之日起,超过天仍未支付者,将以每月%的利率核算利息。若超过天未支付者,设计方可保留暂停工作的权利。

6.7业方同意设计方于一个阶段或几个阶段设计同时进行的方式下,可依各阶段完成之进程开立请款凭证予业方请示付款。设计方在开立各阶段请款凭证予业方前,可不受其它阶段设计的完成与否所限制。

6.8业方同意设计方费用的协议费用自本合同日期或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指示动工的信件日期起,含盖(3)年的时间。若项目有所延误或超过工期,业方应在三年期满后付清协议费用予设计方。对于设计方在项目中的继续参与,业方将按第9.3条中规定适用的时薪或双方可协议的总额款项,支付设计方项目超时服务的费用。

6.9除了协议费用以外,业方应就设计方在办公室以外所花的时间支付每日计算的出差费用。该费用将从设计方离开办公室之日期和时间开始到回返办公室的日期和时间为止,以每日计算。适用收费率如下,计算方法按8.1c条款规定的内容执行:

总设计师

每日

美元

项目设计师

每日

美元

业方同意上述每日出差费用的请款凭证应在每个历月底开立。

7.全职工地内装监理员(一或多位)(如适用)

7.1业方可要求设计方聘雇一位或多位工地内装协调员。在此一状况下,业方同意对设计方除了上述协议费用之外,每月另行支付聘雇一位或多位协调员的工地内装协调员费用,另加该总费用的(%)之管理费。本项费用需预先支付且不含中国当地的所得税、附加费、代扣缴所得税、罚款、规费或其它税捐或因其它原因的扣减。若有类似前述之税赋或扣减的情况,业方需自行与税务机关协商办理,该期间业方仍需支付设计方有关工地协调之协调员的费用另加(%)之管理费(不含前述一切扣减)。

7.2设计方应于每月计价时开立工地内装协调员服务费用的请款凭证予业方,业方需于接获该请款凭证天内,支付该笔费用(不含一切扣减)。工地内装协调员于完整的提供一整月之服务后,业方需按1/12之比例提拔工地内装协调员奖金。奖金必须于服务期满个月后的当月底支付,或在工地内装协调员的服务终止付清,以先发者为原则。本项奖金不含前述之一切扣减。

7.3于业方指示聘用工地内装协调员后,设计方应即指派一名工地内装协调员担任前述第3.4.2、3.4.3、3.4.4条之职责,并提供所有的技术支持、绘图设备及文具用品。而业方必须自费负责之项目如下:

(a)一间具空调的办公室;

(b)办公室家具、打字机或个人计算机及打印机;

(c)电话、传真机以及复印机设备;

(d)文秘服务;

(e)事务杂费;

(f)当地交通费;

(g)经济舱机票;

(h)三饭店或租赁之居所。业方应负责所有租房及水电设施之押金及居所租金;

(i)医疗或医护之费用;

(j)个人及意外保险。

为免产生争议,设计方应与土地内装协调员约定,每完成四(4)个月之工地内装协调工作可返家探亲一(1)星期,业方变认同此条件。本项返家探亲假期可以累积或按比例计算。

8.需补还开支

8.1设计方根据本项目的需要,计划在未来的工作中由主设计师、项目设计师分别到现场视察指导九次,设计方应就以下招致或将招致的开支获得业方的补还。业方承诺按未来实际发生的次数及合同条款规定的费用标准范围结算,设计方承诺为减少业方的开支及节省时间,在此范围内尽量通过其他的方式如互联网、传真、电话进行沟通,减少出差的次数。

(a)来往飞机票

设计方委任的总设计师__________美元/每次往返共九次

计:__________美元

项目设计师__________美元/每次往返共九次

计:__________美元

(b)在设计方或其职员在代表业方出差时的五或四酒店住宿、膳食及当地交通费。

设计方委任的总设计师__________

__________美元/每天__________天/次共__________次

计:__________美元

项目设计师__________

__________美元/每天__________天/次共__________次

计:__________美元

(c)现场视察费

设计方委任的总设计师__________

__________美元/每天每次__________天共__________次

计:__________美元

项目设计师__________

__________美元/每天每次__________天共__________次

计:__________美元

(d)x图费用。

本项目共需x效果图__________张,每张按__________美元计价。计:us_________

计划本项目设计费以外的需补还开支费用总计为us_________。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项费用至装修完成并得到业方认可时,控制在总计为us$__________范围内。

8.2如设计方同时为处理其他业务而出差,以上差旅和生活费用将按比例分配。

9.设计方额外的服务

9.1业方要求增加本案外之设计服务,或要求对第1.2条以外之其它地区提供设计服务,业方必须依本案第6.0条的方式和形式支付额外服务的一切费用。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其中的酒店服务式公寓、国际女装中心商场、建筑物外立面设计要与设计方的室内设计风格、主题保持一致。设计方承诺在以上区域免费向业方及业方聘请的其它顾问提供指导,提出建议,提供咨询服务。设计方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图说、文档、材料、设计规范、材料样品及其它设计作品可以作为业主方在本项目其他区域的范本使用。

9.2项目设计及图说一经业方核定后,业方若要求设计方修改设计、内容、范围、图说、样品、细部或其它与本案有关之工作等,业方需按本案第9.3条时薪之计费方式,再依本案第6.0条的方式和形式支付额外服务的一切费用。本项费用于计价时,设计方需提送详细工时报表以为对本项目执行服务的左证。业方若不同意以时薪之方式计费,双方需另行协议以固定总价之方式办理。

9.3第9.2条所述之时薪计费需遵照下列不同职级人员之单价.设计方需另提送祥细工时报表以为对本项目执行服务的左证。

9.3.1总设计师

每小时_________美元

9.3.2项目设计师

每小时_________美元

9.3.3助理设计师/绘图组长/资深管理职员

每小时_________美元

9.3.4绘图员/一般职员

每小时_____美元

10.文档所有权及著作权

10.1所有设计、图说、文档、材料、设计规范、材料样品及其它设计作品之著作权,属设计方所有(以下简称“著作权材料”)。所有未经设计方同意而擅自在本项目以外使用著作权材料,均视为未经授权而侵犯设计方之著作权。业方在本项目范围内享有著作权材料的所有权,可以用于指导施工、对外宣传、出版相关的宣传品、刊物。除非事先获得设计方之书面同意且符合双方可达致之条件,业方不得擅自将本著作权材料用于其它项目。

11.归功及刊物

11.1在适合可行的情况下,为本项目所准备的相关规格书目、绘图表及施工地标志上,应适当地并入“lim.teo+wilkesdesignworks”字样的归功词。

11.2所有公开发布将列明lim.teo+wilkesdesignworks为项目的室内设计顾问。

11.3设计方有权发表其与本项目相关的作品。

12.终止合同及部分服务

12.1业方可予设计方__________天的书面通知以终止本合同。__________天书面通知期满后,本合同将被终止而不影响业方继续支付以下费用的义务:

(a)所有应付而尚未支付于设计方之款项。

(b)所有已完成且应付之各阶段的设计服务费用。

(c)所有对正在进行中的各阶段或多个阶段应付的费用。为免产生争议,进行中的各阶段或多个阶段应付的费用将如同已完成该阶段或该等阶段而应付的费用。

(d)本合同规定应付的协议费用余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的损害赔偿金。由于设计方的原因引起的业方终止本合同,本条不适用。

(e)所有应偿还及实付费用和支出。

12.2如因业方的下述各项情况,设计方可在予以业方__________天的书面通知后终止本案:

(a)业方表现出有意放弃此项目。

(b)业方无法或拒绝或疏于支付到期之费用给设计方。

(c)业方在司法审判的管理,或遭清算管理,或遭破产管理的状况下。

(d)业方不履行本案服务范围需配合设计方的义务或干扰设计方的工作。

12.3依以上第12.2条终止本案后,业方必有以第12.1(a)、(b)、(c)、(d)及(e)条规定之细项支付费用于设计方。

13.转让条款

13.1业方及设计方之任一方如未经其另一方书面之方式同意,不得转让本案予第三方。

14.合同之变更或修正

14.1本案内之所有规定对双方均具约束力。除非以书面之方式并经双方签认,否则,任何对本案之条款及条件的变更或修正均属无效。

15.合同解释与仲裁

15.1于合同执行间,所有发生于业方和设计方间对合同内任何事务之争议或差异,则应提交单一仲裁人处理,惟若双方无法就单一仲裁人之选定取得共识,则应提交三名仲裁人决定,其中双方可各选定一名仲裁人并由此二名仲裁人共同推举第三名独立之仲裁人。

15.2本合同之解释及裁定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或事项拥有审判权。

16.本合同一式四份,设计方、业方各持两份。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时生效。

兹双方在见证下签署本合同: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设计合同篇4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建筑面积:

3、使用性质:

4、房屋结构: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m2×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m2× 元/ m2计取,设计费总计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即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 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参考意向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约定的设计图纸,包括 (图纸内容)。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10 %元。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10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设计主体某个区域设计的另外一种设计方案需单独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增加方案的设计效果图张,总计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设计成果: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视施工状况及设计需要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之资料及要求,分阶段完成并提供给甲方下列设计成果。

2、提供设计成果计划进度要求: 年月 日:提供概念设计成果 年月 日:提供 全部 / 局部 方案设计成果 年月 日:提供 全部方案设计成果 年月日:提供施工图设计成果 年月 日至年月 日:施工阶段的次现场监督和配合。

3、总设计费中包含各设计阶段的成果汇报次及施工阶段的监督配合次,总计次。如甲方要求次数超出以上次数,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 本合同设计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乙方在提供设计成果的同时应提供相应阶段费用的发票以便甲方及时办理有关费用支付手续。

三、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或手机): 电话(或手机):

确认日期:年 月 日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装修设计合同篇5

委托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有关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原则,结合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本着完全自愿、互利互惠、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项目:就甲方 长沙南郡明珠 小区 5 栋 室装饰设计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 使用性质:跃层式住家房

3. 房屋结构:

二、 设计程序:

1、 设计前提: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并到甲方房屋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平面设计方案。甲方在认可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后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2、设计内容:乙方提供甲方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图 2 套,效果图 2 张。 (注:客厅效果图一张和主卧室效果图一张)

三、设计收费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互相约定根据本协议设计收费标准收取设计费用,甲方应交纳全额设计费共计:¥ 元整(金额大写);优惠后设计费实收: ¥ 元整(金额大写)。(注:纯设计不享受任何设计费优惠)

(1) 设计收费标准:普通商品房/单间(每平方米30元)、跃层式(每平方米50元)、别墅(每平方米80元)

(2) 详细预算费标准:每套按工程造价总额的0.4%计算。

(3) 效果图收费标准:客厅600元/张、餐厅/主卧室500元/张、小公装1000元/张 注:纯设计项目的设计费全额收取,乙方提供设计说明壹份;若甲方在未签施工合同前将施工图纸带出公司,需交全额设计费,暂做纯设计项目处理,设计费不退。乙方可免费进行三次图纸更改,如需继续更改,乙方有权向甲方另行收取相应的图纸修改费用。甲方若将该项目装饰工程交予乙方施工,预算费全免;造价在6万元以下的工程,不论乙方是否负责施工,甲方都须交纳全额设计费。

(4) 支付方式: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费 定金 元整为总设计费的40%。设计完结后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总设计费的60%元。

四、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2) 乙方已开始进行施工图设计,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所收费用不退。乙方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若甲、乙双方在后续过程中因意见不统一延误了本合同规定的设计交付时间,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五、其它服务

纯设计项目,市内工程乙方设计师在装饰工程时免费到现场服务至少两次,进行现场放样及调整尺寸。

六、协议文本

(1)本协议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议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本协议需经甲乙双方签字后有效,本协议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4)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补充协议栏写明并双方签字认可。

(5)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补充协议: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住 址: 电 话:

电 话: 设 计 师:

手 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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