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是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基础,你了解怎样完成一份有效的应急预案吗,以下是职场好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用水应急预案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
用水应急预案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的目的
为做好江塘乡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指导和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综合防范能力,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及时控制、消除隐患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对饮用水源的污染和危害,减少对国家财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第三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四条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协调配合。
第五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在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周边突然发生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严重影响镇区居民饮水安全和对本地区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江塘乡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报、预警、处置、善后等工作。
污染事故主要包括:
(1)生物性污染。一切以饮用水源为传播途径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污染饮用水源事件,由此可能导致腹泻病、伤寒、霍乱、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2)化学性污染。一切剧毒、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如氰化物、砷、汞、六价铬、亚硝酸盐、农药、氨氮、石油类、磷等)污染饮用水源事件,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其他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引发干旱、洪水、季节性断流、蓄意投毒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应急处置组织机构
成立江塘乡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乡长李宗青
副总指挥:乡分管负责人袁金毛
乡环保负责人殷章林
成员单位:乡财政所王永华
乡卫生院朋礼智
乡应急办查全华
乡公安派出所阳前锋
乡环保所石岚芳
乡水利站刘跃东
乡自来水厂韦正平
第七条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
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办公室主任由环保负责人兼任。
办公室主要负责乡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乡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遇到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向乡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乡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
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影响饮用水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统一指挥事件现场的求援,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扩大。
(2)向上级应急机构报告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发布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和处置命令,启动相关预案或采取其他措施;
(3)负责指挥、调度以及调动警力、民兵及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决定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进行封闭和对交通实行管制等强制措施。
第八条各成员单位职责
乡公安派出所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重特大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负责对事件涉嫌犯罪的侦查、鉴定、清理和维护交通秩序等工作,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确保便捷畅通的运输通道,确保应急人员和物资及时到达目的地。
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乡财政所根据有关规定安排经费,确保重特大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防、监测、处置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乡水利站配合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涉及地表水和生活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生活用水水源安全。
乡卫生院负责组织协调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乡环保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原因的调查和污染控制措施的落实,以及饮用水源水质的监测工作。
自来水厂负责调度和保障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当地群众的饮用水供应工作。
第九条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主要由乡环境监察、卫生防疫部门和自来水厂组成。
第三章预报和预警
第十条预报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加强对周边环境、自然灾害、污染源综合巡查分析、风险评估工作。
(1)自来水厂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巡查,严格做好入厂水和出厂水的水质常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乡环保所要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地表水及上游点源、面源污染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饮用水源水质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并报告饮用水源水质发展趋势和污染物变化情况,为应急指挥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乡卫生院要加强督察,并建立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资源动态数据库,根据应急需要,制定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方案;加强应急检验能力;
(4)乡环保会同相关部门一起在水源保护区及取水口适当位置,逐步建立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水源污染事件进行预报。
第十一条预警分类
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大(Ⅰ级)四级,依次用兰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
第十二条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1)Ⅰ级(特大):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泄漏或补给水源严重污染,导致有人员因此死亡或大批人员中毒现象的污染事故;因环境突发事件使镇区主要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污染事故。
(2)Ⅱ级(重大):因环境突发事件造成饮用水源污染,导致人员中毒或大批人员感觉不适的污染事故;因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使主要城区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污染事故。
(3)Ⅲ级(较大):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有部分人感觉身体不适,使城区主要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4)Ⅳ级(一般):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水源不能饮用,使镇区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第十三条报告
(1)报告方式:事发单位或知情者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报告内容: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污染危害程度、人员受害情况等。报告可采取电话、传真、人员直接报告等形式。
(3)报告程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对事件情况进行甄别、核实。并立即向乡政府报告,并根据乡政府的指令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十四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指定联络员、值班电话,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主要负责人和值班电话要24小时畅通,保证能随时联系。
第十五条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已经发生,由乡政府负责发布预警公告;
第十七条按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特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应急响应程序
乡应急指挥部得到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初步确定事件性质、级别,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启动预案级别的建议,逐级上报,并请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后,应急指挥部要尽快组织实施,并成立由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乡政府领导参加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一)应急准备工作
开通乡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同时对口上报相关部门;成立相关专家组分析研究情况,为现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二)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指挥部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乡政府和相关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态,严防事件扩大。
应急状态时,专家组应迅速对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并根据事件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发展趋势和形势动态,作出科学预测,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为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应急队伍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和事件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三)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得到控制,污染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已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四)应急终止的程序
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终止程序,执行《太湖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应急终止程序。
第十九条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一)分析查找原因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部要指导有关部门及时查找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二)编制总结报告
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特大、重大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总结报告,须于10个工作日内报告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
(三)应急过程评价
涉及饮用水源地一般环境事件和较大环境事件由乡政府组织、邀请有关专业人员组织实施;涉及饮用水源地特大、重大环境事件由乡政府逐级上报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会同上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二十条乡政府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生态环境恢复的建议。
第二十一条发生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后,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或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或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失当,索贿受贿、包庇事件责任者等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用水应急预案篇2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为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学校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发生在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具体措施
1、提高意识、预防为主
宣传普及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饮用水,做好每年两次水处理设备的检测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统一领导、依法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应急、及时处理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应急,及时处理。
三、组织管理
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各班主任(30名)负责协助校领导做好突发事故的善后工作。同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稳定学生。
1、报告制度
校园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总务主任及时向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同时负责向教育局和卫生防疫监督站报告。
2、现场保护和水源处理
保护好水源现场,请农场卫生防疫监督站及时提取水样。将污染水源彻底放尽,停止饮用。
3、指挥协调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要各施其职,各负其责,指挥各班主任工作,协调作好校区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突发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饮用水卫生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4、加强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①、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②、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广播站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饮用水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各项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学校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2、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班主任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学习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等,熟悉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用水应急预案篇3
一、编制目的、依据
为有效防止和应对我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恩阳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的编成及任务
在市环保局和区政府的领导下,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恩阳区分局成立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副局长和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直属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进入应急状态时,应急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应急指挥部,指挥和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科室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辖区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城区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2)贯彻执行国家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环保部门及区政府关于应急工作的指示要求;
(3)组织制定与修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4)负责应急工作的决策、指挥与协调相关部门配合,统一指挥辖区内的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理与处置;
(5)部署辖区内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应急工作信息。
2、办公室职责
(1)根据"12369"举报中心和局值班室提供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按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指示,将重大事件的发生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市环保局。
(2)负责将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区有关部门通报。并协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做好与相关部门间的协调联运工作。
(3)负责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期间本局内部各科室间的组织、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
3、环境监测站职责
(1)加强对我区饮用水水源地和敏感河流的水质监测。
(2)制定我区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监测应急响应预案。
(3)在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及时进行现场监测,为应急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提供准确详实的监测报告。
(4)负责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评价工作,确定事件造成的水源地污染范围、程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保护环境和公众的措施和建议。
4、污染控制科职责
(1)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水环境的保护,对重点和敏感区域要严格控制排放总量。提出污染排放总量控制的目标和控制措施。
(2)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污染防治规划和目标的实现。
(3)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会同生态科负责现场协调控制污染工作,提出污染控制方案,并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吊销责任单位的排污许可证,责令其停业或关闭。
5、自然生态科职责
(1)根据生态区建设目标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出全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
(2)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会同污染控制科负责现场协调控制污染工作,提出污染控制方案,并将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6、法制宣传科职责
负责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的新闻发布和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经应急领导小组授权通过媒体和舆论工具及时发布事故处置情况,安定民心,维护社会稳定。
四、应急工作程序
(一)迅速报告
"12369"举报中心和局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接到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报告并核实后,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二)快速出动
各有关单位接到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后,要携带污染事故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三)现场控制
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时,如果公安、消防部门尚未对现场进行处置,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对现场进行控制和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物产生,防止污染物扩散;并根据现场勘验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四)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处理工作比较复杂,需根据事件类别、性质作具体处理,总体步骤如下:
1、到达现场后首先组织人员救治病人。
2、进一步了解事件的情况,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可能原因、污染来源及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径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数量及分布、饮用水水源类型及人口分布、疾病的分布以及发生后的处理情况。
3、形成初步判断、确定污染种类。
4、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应立即开展现场调查,寻找污染源,通过对事故现场的监察、监测、拍照、摄像、录音及个案分析,全面掌握事故现场的特点,根据各方面因素,寻找因果关系,做好现场调查记录。
5、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置方案。
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制定污染处置方案,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进行处理处置,以减少污染。
(五)情况上报
应急现场指挥部将现场调查情况及应急处置措施向区政府和市环保局报告,并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大小,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六)污染警戒区域的划定及消息发布
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应急指挥部拟定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发布警报决定;应急现场指挥部要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确定对外宣传统一口径,指派专人对新闻媒体发布污染事故消息。
(七)污染跟踪
应急现场指挥部要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直至污染事故警报解除。
(八)调查取证
应急现场指挥部要根据污染事故的性质,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实地取证,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五、应急终止
(一)应急终止的条件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状况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终止应急程序:
(1)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产生的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情况得到完全控制,发生水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质基本得到恢复。
(2)采取了有效的应急措施和防护措施,保证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水平。
(3)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造成的对供水系统的影响已经消除,供水系统全面恢复正常。
(二)应急终止的程序
根据应急监测、监控快报,确认事件已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请区应急指挥委员会批准后宣布应急终止;必要时,由区应急指挥委员会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的公告。
应急终止后,相关应急专业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监控、处置和评价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为止。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应急处置行动的后评价,编制应急处置评价报告,存档备案,并报上级有关部门。
六、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用水应急预案篇4
一、目的
为了切实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充分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定,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成立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各尽其能。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尹梦蛟
副组长:汪涛
成员:全体教职工
2、组长主要职责: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学校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组员主要职责:主要接受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负责组织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救援及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
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学校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师生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师生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四、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形成由饮用水卫生管理员主抓,供管水人员具体执行的管理模式,并逐一认真落实,达到实效。
2、学校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的培训:组织供管水有关人员学习现行生活饮用水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卫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觉守法,不断增强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按要求履行其职责及义务,保证所供给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同时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及救援知识专门培训和教育,增强水污染事故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演练。
3、加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消毒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做好卫生防护、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针对水污染事故多发季节和环节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修,发现存在水污染事故隐患立即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1总则
1。l 编制目的
为确保全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障全县居民饮用水安全卫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提高政府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豫政〔2007〕66号)和《洛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编制。
1。3 适用范国
本预案所称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在全县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其周边突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严重影响县城及各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居民饮水安全和对本地区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本预案所称饮用水水源地,暂指由本次报请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复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若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复后,以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复的饮用水水源地为准。
1。4 事件分级
依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事件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预警分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1)特别重大事件(i级):指因危险化学品贮运过程中发生泄漏或者补给水源严重污染,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中毒的污染事件;因环境突发事件造成城区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污染事件。
(2)重大事件(ii级):指因环境突发事件造成饮用水源污染,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污染事件,因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使主要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污染事件。
(3)较大事件(iii级):指因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污染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下、10人以上中毒,使主要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4)一般事件(iv级):因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使村镇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5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降低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造成的危害。
(2)坚持预防为先的原则。把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预防措施,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警演练。
(3)坚持科学处置的原则。实行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专业处置。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形成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的科学应急体系。
(4)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加强有关法律宣传,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坚持依靠科技优先原则。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调度等技术措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6)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原则。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应急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l 组织机构
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指挥下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县辖区内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环保工作副县长担任,成员由环保、公安、安监、交通、水务、卫生、气象、农业、财政等有关部门领导担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具体承担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指挥事务,通过有效整合相关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执行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2)负责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
(3)建立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受、汇总、分析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区域水文、水质、气象等有关重要环境信息,向县应急指挥委员会提出处理建议。
(4)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本预案中的职责。
(5)承担组织评估、修订本预案的具体工作。
(6)加强与毗邻地区的联系,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协作机制。
(7)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
2。2 职责分工
县环保局:负责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控制污染源对水质的影响,并在新闻媒体定期发布水质报告;对由于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提出事件性质,等级和危害的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分析原因,确定污染源和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防止污染扩大;负责对污染事故调查取证,依法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作出处罚;负责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负责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
县水务局:负责公共供水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规划后备水源地必要的取水和应急供水能力建设,督促自来水企业采用特殊的自来水处理措施,如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停水等,确保饮用水安全;会商有关部门制定应急供水水量削减方案,督促区域供水达到水质标准;出现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危机时,督促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必须的供水量和出厂水达到饮用水水质标准。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重、特大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发生地对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负责维护事件现场治安秩序,参与事件现场处置调查、群众疏散,保障区域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交通道路的通畅。
县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在生产、使用、贮存、经营等活动中导致危险化学品泄漏所引发的突发事故;协助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负责加强对全市各类工矿商贸、重点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实现限水、停水期间的安全生产。
县药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和配合开展由饮用水源污染引起的食品安全重大应急救援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发生地气象资料的监测,采集,及时提供天气实况;根据需要制作发布天气预报和气象要素预报服务产品;根据需要和天气条件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县发改委:负责协调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事件处置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协助组织工业企业地下水源井的应急供水能力恢复和取水设施的储备和维护。
县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提出可能产生的疫情和防治信息。
县农业局:参与饮用水水源地水域的善后处置和生态恢复。
县林业局:参与饮用水水源地水域的善后处置和生态恢复。
县财政局:负责预警和应急所需经费的审核、划拨及其监督管理。
县交通局: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相关饮用水源地的交通秩序维护和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并协助做好饮用水源地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电业局:负责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通讯和信息传输所需要的电力供应。
县电信局:负责保证应急通讯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通信和信息传输的畅通。
县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县的舆论导向,指导各新闻单位做好相关报道工作;协调、监督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预报、预警以及公众信息的引导、传播工作。
事件发生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启动单位应急预案,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3预警
3。l 信息监测和报告
(1)环保、水务、气象等部门应建立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预警信息监测网络,实施信息监测与报告制度。各网络成员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水文、水质、气象和环境质量等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对发生在境外可能对我市水环境造成影响的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与报告。
(2)环保、水务、气象等部门监测机构的预警信息,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接收和评估,并视情上报办公室。
(3)办公室接到有关预警信息后,利用科学的预测手段,进行信息评估,根据不同等级,立即将预警信息报告给指挥部,由指挥部进行确认后,做出与预警信息相应等级的处置决定。
3。2 预防工作
预防工作应当坚持着眼于应对当前、考虑长远的原则,通过强化预警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实施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的有效控制和生态修复,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质。主要采取的措施为:
(1)把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环保部门应着手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规划研究,住建部门应组织开展饮用水供给保障研究,并加强基础工作和完善网络建设,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应对可能产生的危机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2)各相关部门联合组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预警信息监测网络,通过现代化的监测、监控手段开展相关水文、水质和气象等各类参数的日常监测工作,利用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的表征手段切实做好信息监测与报告工作。
(3)摸清饮用水水源地水资源供给条件、水污染和环境状况以及管理保护措施等现状,查明原因,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4)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5)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应采取轮产、限产、停产等手段,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6)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各种污染活动,治理可能导致保护区内水体污染的排污行为。
(7)建立战略备用水源地,做好地下水合理利用规划,必要时按规定程序实施地下水补充措施,保证饮用水安全。
3。3 事件信息发布
按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安全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i级(特别重大,红色)、ii级(重大,橙色)、iii级(较大,黄色)和iv级(一般,蓝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高、降低或解除。
预警信息由指挥部统一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报警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4 预警措施
在发布预警公告,进入预警状态后,有关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加密监测,密切注意水文、水质和气象条件的变化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
(3)指令各应急处置队伍进入应急状态。
(4)指令启动工程预警调度体系,控制或关闭可能受污染的河道的水利涵闸、泵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通知自来水公司做好水源和清水储备工作;发动群众储备饮用水。
(5)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处置的保障工作。
4应急处置
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发生的等级,针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相关机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
4。1 迅速报告
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详细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及其状况,同时予以核实。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对较大级以上突发事件,由办公室向指挥部和上级机关报告,同时通知下游相关各镇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便于及时减小受害范围。县环保、水务等部门分别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
4。2 快速出击
接到报告后,办公室立即通知各成员部门,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4。3 现场控制
现场由公安和消防部门负责控制,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参与现场控制和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防止污染物扩散,并根 m.haozuowen.net 据现场勘验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4。4 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根据事件的类别、性质作具体处理。总体步骤如下:
(1)到达现场后,卫生部门应首先组织人员救治伤病员。
(2)环保部门应进一步了解事件的情况,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可能原因、污染来源及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径及波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数量及分布、当地饮用水源类型及人口分布、疾病的分布以及发生后当地处理情况。
(3)根据以下几种污染特点,确定污染种类:①化学性污染:工业为主的污染如造纸、化工企业等集中排污,冶炼废渣浸泡后突发排放;农业污染为主的如突发农药沉船造成的河水污染,农田施农药后经暴雨冲洗入河道污染。化学性污染健康危害多为急性化学性中毒。②生物性污染:生活污染为主的污染和医院污水排污污染,其健康危害多为急性肠道传染病;③化学性与生物性混合污染:健康危害同时包括急性中毒和急性的传染病等。
(4)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健康危害特点及有关因素,如有病例,尤其要对首发病例进行详细调查;开展横断面和回顾性流行病学调查,寻求因果关系;根据水源水系寻找、排查污染源,根据原料、生产工艺和排污成份寻找可疑污染物,并估算排污量;开展环境监察。现场监察人员要测量水流速度,估算污染物转移、扩散速率。联合当地环境监察人员对事故发生地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区、农田保护区、流域、地形)做初步调查;照相、摄像、录音,做好监督文书有关记录。
(5)开展环境应急监测。采集水(包括污染水体和出厂水、末梢水等)、底质、土,必要时采集蔬菜样品等进行可疑污染物成份的检测,并根据毒物量、水流速度、河流段面、水深(截面积)计算可能污染的范围,在污染源下游和饮用水源附近设点,同时在上游设对照点进行监测;生物材料监测,对病人和正常人的血、尿、发等进行有关可疑污染物监测;有关微生物和可疑致病菌的检测;必要的急性毒性试验。同时调查饮水、饮食情况,采集直接饮用的缸水、开水、食物等相关样品进行检测。
(6)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提出调查分析结论。调查分析结论应包括:该事故的污染源、污染物、污染途径、波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健康危害特点、发病人数,该事故的原因、经过、性质及教训等。向现场指挥部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理,以减少污染。
4。5情况上报
现场调处人员将调查情况及拟采取措施报告指挥部,6小时速报,24小时确报。指挥部负责报告上级部门。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大小,指挥部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4。6应急救援
(1)及时救治病人,如有必要进行隔离。
(2)采取控制措施。县水务部门按照其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启用备用水源;交通管制、疏散人群、保护高危人群等措施,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环保部门按照其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源,如污染企业停产、减产、限产,停止污染物排放,打捞、吸附污染物等。供水部门按照其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物浓度和影响程度,开关相应闸口,将受污染水体疏导排放至安全区域,从上游紧急调用水源,稀释污染,必要时通知下游水厂停水或采取保护措施,如加入药水中和、净化污染,加大处理工艺,提高污染处理能力,如水厂加大或减少投氯量和净水剂用量,用活性炭处理过高的有机污染物等。
(3)加强监测。包括增加监测指标和加密监测频次,降低仪器检出限,提高检测精度,掌握污染动态。
(4)加强水源保护。
(5)观察水生动植物和农作物死亡情况。
4。7 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提出现场划定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的建议,向指挥部报告后发布警报决定。指挥部要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确定对外宣传统一口径,指派专人对新闻媒体发布污染事故消息。
4。8 污染跟踪
相关部门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消失警报解除。
4。9 调查取证
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实地取证,确定事故责任人。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4。10 行政处罚
环保、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对突发事件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5应急的终止
5。l 应急终止的条件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状况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终止应急程序:
(1)本次集中式饮用本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产生的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情况得到完全控制,发生水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质基本得到恢复。
(2)采取了有效的应急措施和防护措施,保证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水平。
(3)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造成的对供水系统的影响已经消除,供水系统全面恢复正常。
5。2 应急终止的程序
根据应急监测、监控快报,确认事件己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由办公室报请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终止;必要时,由指挥部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的公告。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应急终止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继续组织有关专业机构进行监测、监控、处置和评价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为止;组织专业队伍对事件发生地现场清理及污染物进行处理,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组织有关专家对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生态环境恢复建议,并组织实施。
6。2后评估
应急援工作结束后,各级饮用水源应急指挥部要指导相关部门及时查找事件原因,进行应急处置行动的后评价,编制应急处置评价报告,存档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7应急保障
7。1 应急装备和物资贮备
根据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提供相应的物质保障:
(1)配置技术先进的预警监测、监控设备。通过自动监测系统、远距离视频监控系统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水文、水质、气象及其变化情况进行全面的监控。
(2)建立快速反应的信息沟通和指挥平台,保证预警信息畅通。
(3)贮备足够的应急处置所需物品,做好自来水深度处理的物质准备工作。
7。2 应急队伍建设
组建一支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预警和应急队伍。成员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
通过讲课、操作演练和模拟演习等培训,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专门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增强应急处置的能力。培训内容主要为有关法律、法规;各类相关应急预案;应急处置程序及其运行;应急处置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应急处置报告的编制和上报程序等。
7。3 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公共信息网络,建立完善的信息处理系统、信息传输系统和指挥协调系统。
7。4 资金保障
用于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预警系统建设、运行和应急调度、处置,按规定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由财政部门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7。5 宣传与演练
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的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预防和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能力。
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演练,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应急预案做好本部门的应急演习,以确保本预案能有效发挥作用。
8预案的制定、管理和更新
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本预案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水环境的动态,及时组织修订、更新,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施行。
9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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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应急预案篇5
为了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管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做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生命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王启贵
副组长:罗玉权杨兴华
成员:陈正杨忠兴王启亮谢洪才
报告:罗玉权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发生在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和水源性 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和水源性 传染病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和水源性 传染病不在校园内蔓延。
三、预防措施
1、组建机构,统一领导。
成立学校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和水源性 传染病的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和水源性 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和水源性 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饮用水,做好每年两次水处理设备的检测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3、依法管理、加强监督。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和水源性 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规范师生饮用水供应工作,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身体要符合卫生要求,饮用水存放环境整洁,并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5、强化教育,防患于未然。
加强师生的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广播等,开展饮水卫生安全及水源性 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饮水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及水源性 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事故,按要求立即向学校安全负责人报告,并于2小时内向上级和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2、学校教师将在第一时间送中毒学生到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家长。
3、组织有关人员对学生饮用水封样,并送检疫部门检测。
4、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5、学校保健教师做好专项登记工作,包括:饮水污染情况、班级、人数;因饮水而得病的学生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6、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五、责任追究
在师生饮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 传染病事故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瞒报或玩忽职守者,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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